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开门红!新年第一庭,一调结两案
发布时间:2024-02-21 14:12:18


  2月18日,龙年新年的第一个工作日,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两起车库买卖纠纷,迎来了新春调解工作开门红。

  2013年2月,翁某与项某、李某分别签订两份《购买车库协议》,双方约定翁某以每平方8000元的价格购买项某、李某的车库,翁某并负责为项某、李某建杂物间,并保证项某、李某对走廊杂物间的完全使用权。2018年5月,双方为杂物间(车棚)搭建事宜,又签订了两份《关于搭建车棚协议》,约定翁某保证项某、李某对面积为8平方米的车棚有永久合法使用权。此后,翁某将案涉车库款交付给项某、李某。但项某、李某未交付车库。经双方多次协商无果,遂引起诉讼。一审判决后,项某、李某均不服,上诉到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这两起案件的承办法官分别仔细查阅了卷宗材料和上诉理由,发现当事人双方并未完全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而且案情相似,两个上诉人又是同一个小区的邻居,于是承办法官多次会商处理方案,并决定将两起案件一并进行调解。

  春节开工第一天,承办法官便秒进“工作模式”,召集双方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庭审展开调解。针对双方争议焦点,经过承办法官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和释法说理,两起案件的当事人终于放下了心中的芥蒂,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最终签署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开好局、谱新篇,新的一年,信阳中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以更加奋发有为的姿态全面推进法院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2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