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王法官解决了我多年的难题,要不然我都不知道,我的100万元到哪里去了,能找谁要回来。”2月6日,虽然临近年关,但在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会议室,却依然热火朝天,年近古稀的当事人李某拉住案件承办法官王芝芝的手,不停地表达感谢之情。
原来,李某与曹某、娄底某公司、王某之间关于100万元的矛盾纠纷,因为各方之间经济往来错综复杂,且证据杂乱,争议分歧非常大,分别以民间借贷、不当得利等案由,在娄底两级法院进行过多次诉讼。数年的诉讼负累,早已让当事人苦不堪言。
王芝芝法官在审查案卷材料时发现,如果二审依法做出终审判决,李某的100万元也很可能陷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动局面。而当事人已申请了民事案件检察监督,后续在娄底某公司、王某之间还可能产生新的诉讼。
民事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经过深入了解案情,承办法官王芝芝对各方当事人已不堪重负、内心迫切希望早日解决纠纷的诉求甚是理解,深表同情。她抓住有利时机,多角度加大调解力度,从证据和事实上向当事人分别释明利弊风险,从法律上让各方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从情理上分析各方当事人的过错与取舍……一句句的家常话,慢慢拉近了各方当事人的分歧,规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促成和解。李某当场收到了54万元的转帐,并约定剩余款项于年后8个月内还清。至此,各方握手言和,一起多年的诉讼一朝化解。
近年来,娄底中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坚持能动司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不仅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和力度,更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