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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唐调解室”四项措施力促调解协议当场兑现
作者:潘贵丽 发布时间:2023-12-08 14:42:30
调解工作中,调解协议的落实是当事人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促进当场兑现,既有效降低了司法成本,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又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是法院能动司法多元化解纠纷的生动实践。为使矛盾纠纷在诉前调解阶段彻底“尘埃落定”,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法院“小唐调解室”通过四项措施力促当场兑现: 一是强化事先沟通。在案件调处过程中,注重事先沟通,在开展调解前认真查阅案件材料、了解案情,梳理矛盾焦点,了解双方当事人态度,为调解工作打好铺垫。 二是着力化解矛盾。在调解过程中,根据案情采用“面对面”、“背对背”等方式开展调解,着力于引导当事人客观理性表达己方观点,有效沟通协商、消除隔阂,将解决矛盾的根本任务贯穿于整个调解流程中,尽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三是加强释法析理。在调解时加强释法工作,结合案件事实、案件证据明确法律关系,向当事人详尽阐释法律后果,帮助当事人权衡利弊,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主动履行应当承担的义务。 四是引发情感共鸣。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在与双方当事人交流过程中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耐心倾听当事人倾诉,尽力让当事人实现情感共鸣,做到解法结的同时解心结,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 自2023年5月“小唐调解室”成立至今,已当场兑现案件31件,兑现案款114.8万余元,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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