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近日,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文川法庭会同文川镇综治中心及相关村委会,发挥分工衔接机制,联手调解了辖区内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场履行调解协议,将一起随时有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同时也实现了文川辖区解纷力量的“化学融合”。
孙某驾驶两轮摩托车从王某门前的村道经过时,被王某家里散养的狗追撵,孙某担心被狗咬而加速,在道路转弯处不幸摔倒,摩托车压在孙某脚上,导致孙某脚骨骨折,经住院治疗及后续恢复产生医疗费用共计9200元。孙某与王某私下协商赔偿无果,因此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此后,文川镇综治中心与当事人所在村调委会通过微法庭、法官(干警)工作室,邀请文川法庭提供法律指导,对孙某、王某双方进行了集中调解,指出王某养犬未尽到管理责任,而孙某明知王某家里有散养犬只在场院里,未降速采取保护措施,也对此次交通事故负有一定责任。最终通过规劝疏导,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各自承担4600元的医疗费用,并当场兑现。
近年来,城固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了以源头预防、非诉化解、诉讼断后的全链条闭环式诉源治理新机制。下一步,城固法院将狠抓前端化解“止于未讼”,推动落实源头解纷“一张网”,实现把“法庭”搬到“村委会”,让当事人在“家门口”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