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观点> 法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枫桥经验”,保稳定促和谐的法宝
作者:夏廷堂   发布时间:2023-11-16 14:53:03


  发展是硬道理,稳定也是硬道理。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 “枫桥经验”从诸暨枫桥出发,本着“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紧扣民生诉求和群众意愿,急民之急、想民之想、解民之困、纾民之难,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之事,聚焦勾勒出了治理有效、社会和谐、安定团结、奋发进取的“民生图景”。“枫桥经验”从枫桥出发,走向中国大江南北,从“一镇之计”成为“一国之策”,已成为基层善治的一把“金钥匙”。半个多世纪的生动实践充分证明,“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是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是我们长期坚持的有效治理经验,它彰显出强大的实践力量和创新发展的时代价值,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注入了强大力量,是保稳定促和谐的法宝。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十分艰巨,社会治理在新的起点上,面临着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我们必须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推动“中国之治”迈向更高境界,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勇前进。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坚持以党建引领。党的领导,是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途径,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保证。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领导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建引领作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凝聚起基层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把党组织的服务管理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每个末梢。紧紧依靠群众,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有机衔接,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不断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要引导优秀党员、优秀大学生充实基层,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敢作为、勇担当的党员队伍,让其充分发挥“领头羊”作用。以党建为平台,建构基层社会服务机制体制,让党员干部、网格员入门串户,亮身份、亮岗位、亮服务,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让“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理念在治理中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坚守为民宗旨。牢记初心,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属性,也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行、充满活力的根本所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要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把准群众诉求,及时解决基层群众的困难和矛盾。要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不断提高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水平。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要把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基层治理的实践中来,做到治理让群众来参与,效用让群众来评判,成果让群众来检验。使社会治理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使党的基层基础坚如磐石、稳如泰山。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着力打造治理成效升级版。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担当需要新作为。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历史任务,基层社会治理面临不同时代的“考题”,“枫桥经验”也应在加快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征程中与时俱进。要强化科技和信息平台支撑,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治理方式,实施基层治理"一张网"工程,治理手段从以人防、物防、技防为主的"三防"向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心防的社会风险防控体系转变,治理方式从传统方式向传统加智慧治理转变,全力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更好地把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要积极发展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事业类、慈善救助类、专业调处类等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他们在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工作,推动关口前移、力量下沉,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确保问题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使绝大部分纠纷在乡镇以下得以化解。健全完善大调解体系,在交通、医疗、劳资、环保、拆迁等领域建立专业调解组织,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时代在进步,工作方法要更新,唯有与时俱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才能愈发活力凸显。

  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要让群众唱好主角戏。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枫桥经验”的核心就是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就地化解矛盾,把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真正做到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治理成果让群众共享。在推进基层治理中,应充分发动群众的力量,推行群众自治、民主决策机制,借助集体智慧,让大家参与良性互动。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注意让群众成为主角,鼓励乡村社区内老党员、村民代表、退休干部等充当“知心人”“和事佬”等角色。要着力培养“法律明白人”,采用“法、理、情”相结合的方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治安稳定,推动乡风文明进步。要把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基层治理的实践中来,做到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治理成效让群众评判、治理成果让群众共享。只有让群众真正成为基层治理的主体,才能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基层治理取得更好的成效。

  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要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法律权威源自人民群众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新征程上,要把学习宣传法治思想贯穿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推动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尊崇法治、厉行法治。首先,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政府文件起草、行政协议签订、行政争议化解中的作用,营造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的舆论氛围,增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和社会治理力量配置的精准性、均衡性和实效性,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其次,要找准法治与德治的契合点,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普法重点,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立足当地文化特色,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德治牵引法治、以法治保障德治,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时性、长效性、普惠性,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优良法治环境。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2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