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民警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江西乐平一男子在酒驾后不仅抗拒执法,还殴打民警,其妻子在赶到现场后,竟与丈夫一同殴打民警。近日,乐平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袭警罪案件,被告人潘某某犯危险驾驶罪、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其妻子彭某某犯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22年12月,被告人潘某某酒后驾车途经涌山镇某小学附近时,车辆撞至道路右侧的铁护栏上,随后潘某某拨打报警电话。当地派出所民警与辅警赶往现场后发现系交通事故,遂电话联系交警处理。潘某某见状上前抢夺二人的手机,同时对民警进行言语威胁辱骂,并用拳头殴打民警头部和辅警脸部。
潘某某妻子彭某某闻讯赶到现场后,不仅未对丈夫的行为进行劝阻,反而使用平板电脑砸民警背部,用拳头殴打后续赶来的两名辅警,并用牙齿将其中一名辅警的大拇指咬伤。经鉴定,后续赶到的两名辅警均为轻微伤,潘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3.1mg/100ml。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潘某某、彭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均构成袭警罪。考虑到二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取得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