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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法院:巡回审理进家门 让司法更有“温度”
作者:赵裕华 发布时间:2023-08-29 15:28:26
巡回审判现场。 勘查现场。 8月24日,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法院兴仁法庭到兴仁镇者拉村巡回审理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某在家门修建堡坎,被告江某认为原告修建堡坎侵占了被告的土地,遂将原告修建的堡坎破坏,经村及镇相关部门调解无果,王某某诉至法院。 法院受案后,得知双方争议的地点在原告家门口,为了便于查明事实,直观了解现场情况,承办法官决定到原告王某某家进行巡回审理,并邀请群众旁听。通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阶段,明确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庭审过后,法官根据争议焦点组织原被告双方到争议现场进行调解。但由于双方积怨已久、分歧较大,考虑到案情复杂,法庭决定对该案择期宣判。 丹寨法院以方便群众诉讼为着力点,通过“走出去”的方式把法庭搬到乡村,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把庭审开到群众身边,全力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并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推动基层矛盾化解和乡风文明建设,努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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