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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法院对人民调解员开展常态化培训 着力提升诉前调解质效
作者:王卫华 发布时间:2023-07-14 14:57:44
培训现场。 诉前调解是多元解纷体系构建的重要一环,而人民调解员不仅承担着一线调解工作,同时也承担着法治宣传、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社会重任。调解员整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调解的成效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进一步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7月7日,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对人民调解员开展常态化培训,区司法局常驻该院调解员及各办事处调解员参加了培训。 在该次培训中,立案庭庭长潘传琼同志围绕调解工作中需着重注意的具体问题,例如证据材料审查、当事人身份审查、调解笔录及协议的规范、虚假诉讼等问题进行了讲解,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指导性。立案庭员额法官王卫华就常见的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讲解。 在培训过程中,调解员对日常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调解的经验做法进行了交流与探讨,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获益良多,并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做好各项纠纷的矛盾调处工作,为构建“平安浉河”作出贡献。 下一步,浉河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大调解员培训力度,将日常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不断提升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最大限度推动矛盾源头化解,拓宽多元解纷新路径,努力将矛盾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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