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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一对父子盗窃电缆千余斤 二人均获刑
作者:李璐 赖跃迅   发布时间:2023-05-26 15:21:43


  近日,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父子二人齐“上阵”盗窃电缆的案件,被告人陈某飞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陈某飞的儿子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2年8月11日晚,陈某飞载着儿子陈某来到无人看守的在建小区工地,用事先准备好的锯子等工具,对升降机的电缆线进行切割。父子俩分工明确,陈某飞将电缆线锯成段,陈某负责搬运。由于偷盗的电缆线重达1500斤,该车往返两次运输后,才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时隔4天,父子俩又来到清流县另一处工地,故伎重演偷窃1000多斤电缆线。事后父子俩将电缆线中的芯线剥离,卖至宁化县城某收废品站。经鉴定,父子俩盗窃财物价值分别为115842元(陈某飞还涉及其他两起盗窃案)、29297元,非法获利23000余元。

  清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飞、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中陈某飞盗窃数额巨大,陈某盗窃数额较大,二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某飞、陈某共同实施盗窃,是共同犯罪。其中陈某飞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对其参与全部犯罪处罚;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陈某飞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二人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清流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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