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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们义气替人顶罪 事后反悔缓刑变实刑
发布时间:2022-01-14 15:33:35


  一男子为他人罪责顶包被判刑,事后反悔以其系代罪顶包为由提起上诉,殊不知以身试法,犯了包庇罪。近日,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并判决被告人姚乙有期徒刑6个月。

  岳池县某镇农网改造后将剩余的电杆放在该镇某村水果站处,电杆由刘某管理。张某、姚甲(另案起诉)对电杆打起了“歪主意”,想偷偷运至张某承包的养殖点工地用于架设电线。张某、姚甲遂安排姚乙租用吊车将其中3根电杆运送至张某承包的养殖点工地。姚乙此时并不知张某、姚甲未购买电杆。

  刘某发现电杆被盗后便报案,岳池县公安局于2021年3月26日对此案立案侦查。此时张某、姚甲劝说姚乙,由姚乙代罪顶包,向岳池县公安局侦查人员作虚假陈述,事后由张某、姚甲给予姚乙补偿。出于“哥们义气”,姚乙同意顶罪。此案经侦查、起诉、审判诉讼程序,2021年6月7日,岳池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姚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后姚甲、张某、姚乙就补偿数额及支付方式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姚乙于2021年6月12日以其系代罪顶包为由上诉至广安市中级法院。2021年9月3日,广安市中级法院作出裁定,将该案发回岳池县法院重审。2021年10月28日,岳池县检察院变更起诉决定,指控被告人姚乙犯包庇罪。岳池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姚乙故意欺骗司法机关,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其行为构成了包庇罪,应当依法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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