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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区法院“三阶推进式”助推执源治理见成效
作者:郭惠容 发布时间:2023-05-05 15:25:44
近年来,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行执行“一件事”改革,探索开展执源治理工作,建立起执前预防督促、执中高效化解、执后破产兜底的“三阶推进式”执源治理新模式,努力打造执行案件全链条、一体化管控体系,有力激活治理“源动力”,跑出执行“加速度”。2022年来,该院新收首执案件7120件,同比下降6.55%。 “执前督促+失信预警”,发挥自动履行正面效应 一是前置部分执行程序。三元区法院推行《执行通知书》《执行和解建议书》和《失信警示函》“两书一函”前置送达,将执行通知书内容嵌入裁判文书,并在送达裁判文书时一并向当事人送达《执行和解建议书》和《失信警示函》。2022年来,该院发出两书一函3405份。前置律师代理调查,将律师代理调查从执行过程中延伸至执行立案前端,已发出律师调查令35份。 二是设立执前督促履行机制。三元区法院制定《三元区人民法院执前督促履行制度》,在执行服务中心设立执前督促窗口,发出《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143件,常态化接待愿意主动履行或有和解意愿或矛盾较大不宜直接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2022年来已促成执前和解案件212件。 “繁简分流+正向激励”,推动执行过程提质增效 一是分类施策,实现类案治理高效执行。结合案由、申请标的额、查控结果等预估案件执行情况,识别案件类型,批量细分,实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对执行对象相同、被执行人相同或申请执行人为其他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的案件,在立案时合并立案处理。2022年来,共速执案件3924件,合并执行案件256件,结案平均用时缩短11.5天。 二是衍生治理,减少关联和衍生案件数。严把终本、终结案件关口,实行恢复案件的执前局领导审批制,减少因违规终本、随意终本、违规终结导致的恢复案件数量上升,恢复执行案件立案同比下降8.9%。 建立执破一体,实现执转破常态化运行 针对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三元区法院在执行立案首次约谈中征询申请执行人的意见,对可能符合破产条件的被执行人是否申请执转破意见,经有关当事人同意后及时将案件移送破产程序。同时优化“执转破”审查程序,执行机构已经完成的财产查控结果、评估结论及处置结果,如评估、鉴定、审计、拍卖等行为,其效力可延续至破产程序中的,相关程序无需再次进行,避免重复劳动。 对被执行人属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三元区法院提示或引导当事人提出重整或和解申请,促进巩固市场主体,最大化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通过执转破程序,让尚未进入诉讼、执行程序的“潜在”债权人通过申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一并得到清偿,实现“诉源”“执源”双下降目标。 2022年来,该院共移送执行转破产案件12件,潜在化解80余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下一步,三元法院将继续扎实推进执行机制创新,打好执源治理“组合拳”,为当事人提供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利益诉求的多元化渠道,助推树立和谐诚信的社会导向,推动构建协调有序、衔接顺畅的执源治理大格局,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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