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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法院诉前调解+诉前鉴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向自生   发布时间:2023-04-20 14:01:39


  为缩短执行合同时长,切实改善法治化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一站式”建设,具体落实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高效化建设,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积极开拓创新,努力破解涉评估鉴定事项民商事案件调解难度大、审判周期长的难题,为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开启“云摇号”,无纸化对接鉴定机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线办理委托鉴定工作的通知》制度,浉河区法院进一步明确审判执行部门、诉讼服务中心、司法鉴定机构三方职责。应用“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实现“云摇号”,鉴定过程“一网通办”,对委托鉴定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网上随机选定机构、网上委托、网上监督。为解决鉴定周期长的问题,浉河区法院积极与各鉴定机构沟通协调,明确各项鉴定工作的时间节点、补充材料的次数及时间,在保障当事人举证权利的同时,敦促鉴定机构按节点完成鉴定工作。

  采用“线上听证”,打破司法鉴定沟通壁垒。部分鉴定人员无法到达现场,赴外地机构听证受阻,直接导致部分案件鉴定工作停滞。为突破客观条件下司法鉴定工作壁垒,节省当事人往返奔波的成本消耗,浉河区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破局方法,采取司法鉴定“线上听证”模式,借助试用融合法庭技术开展线上听证,充分利用融合法庭的语音识别系统、办案系统、笔录自动生成功能、录像实时监控功能、电子签名捺印等功能,确保了远程听证的高效、便捷、顺畅开展。

  推行“诉前调解+诉前鉴定”,提升矛盾化解实效。对于交通事故案件、医疗损害责任等一些需要对案件要件事实进行司法鉴定的纠纷,浉河区法院在当事人申请立案时即建议其在诉前调解过程中积极申请诉前委托鉴定,在诉前由双方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开展鉴定并得出鉴定意见。在诉前即调解结案,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已开展诉前鉴定的案件比诉中开展鉴定的案件节约审理时间平均为6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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