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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法院:一站式司法维权服务 多元化妇幼权益保护
作者:李文浩   发布时间:2022-11-08 15:27:48


妇女儿童维权窗口。
岚皋县政府副县长伍玉兰和岚皋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玉环同孩子们在一起。

  女子就像骄阳下盛开的花,儿童就像正在吐绿的小树苗,让花在绚烂的开放,让树茁壮地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期盼。近年来,在陕西省岚皋县委、县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岚皋县人民法院一直以来非常关注妇女儿童群体,先后荣获巾帼文明岗、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等奖项。

  该院围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主线,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优势,充分运用办案绿色通道、诉讼费减缓免政策、专门合议庭、圆桌审判、诉前调解、司法救助、法治宣讲等机制手段,从立案到调解、从调解到审判、从审判到执行全过程,多方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快立快审

  岚皋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设置了专门窗口—“妇女儿童维权窗口”和“妇女儿童投诉窗口”,为妇女儿童提供立案、信访投诉接待、心理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通过这样的绿色通道,涉妇女儿童的案件可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充分发挥出立案庭“门诊部”的职能优势,对于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家庭暴力等案件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案件分流,妥善解决,同时针对涉妇女儿童当事人生活困难等符合条件的为其减、免、缓交诉讼费。

  组建专业团队,实质化解矛盾

  为更好地实质化解涉妇女儿童纠纷矛盾,岚皋法院组建了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合议庭和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并精心打造了专业审判团队。审判过程中,在严厉打击损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注重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和家风文明建设,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既追求实质公义,又维护家庭完整。

  对涉未成年人案件,采取不公开的审判方式,以“圆桌审判”为主,将严肃威严的审判庭程序简化、降低未成年当事人的恐惧,以“零距离”对话,面对面沟通的形式,找准“感化点”,对未成年人积极教化,充分发挥审判的“教育、感化、挽救”功能。让未成年人以聆听教诲、认真反思的方式消化抵触情绪、及时迷途知返,重新回归社会,既维护法律尊严,又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同时运用失信惩戒机制、人身安全保护令等严厉有效的司法手段,全力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加强诉前调解,修复家庭情感

  对于涉妇女儿童的家事案件,岚皋法院坚持将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创新多元化化解纠纷矛盾的方式方法,开设了“妇女之家”“家事调解室”,以写保证书、商讨调解协议、释法说理、背对背劝说、面对面交流、相互倾诉等多种调解形式,帮助当事人理清矛盾纠纷的源头,找准问题症结、唤醒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共鸣,引导其以感情纽带维系和睦家庭。在调解过程中,注重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当事人,触犯法律的,依法严惩,未触犯法律的,联合公安局、村委会、妇联等部门积极教育训诫,普及法律常识。对于身心受到伤害的妇女儿童积极采取法律援助、安抚偏激情绪、做好心理建设、倾听妇女心声、仔细疏导心理,指导相处之道。

  加大司法救助,尽显司法温情

  在处理涉妇女儿童刑事、民事执行案件中,该院依法予以政策倾斜,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积极会商研判,化被动为主动,认真梳理所案件中涉妇女儿童司法救助线索,主动上门联系当事人了解家庭情况,引导其申请司法救助,指导其准备受理材料,通过绿色通道,加快处理进度,提升司法效率。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涉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案件14件,发放救助款185891.5元,并积极联合教育、妇联、民政、村委会等部门实施多元救助,形成工作合力,全方位实施救助。

  强化法治宣传,实施护苗行动

  近年来,岚皋法院十分重视法治宣传工作,多次组织法治宣讲团进学校、进社区、进公园,结合妇女儿童年龄特质、认知特点,运用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语言,为其讲解《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典》等与妇女儿童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结合典型案例,一步一步引导妇女儿童学会自我保护,运用法律手段正确维权。

  2022年10月,该院“天平护航、与法童行”护苗行动正式启动,法治宣讲团也正式组建,使得对妇女儿童的保护具有更强的针对性,法治宣传效果也大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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