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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暴说“不”!法官带你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
作者:卢荟滨 官纫惠 发布时间:2022-08-24 16:01:03
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近日,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依法签发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筑牢家庭安全保护防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刘某与杨某于2001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杨某多年外出务工,年底归家,双方多年的婚姻生活中,经常争吵打闹。2022年4月,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致刘某受伤,刘某报警后前往医院治疗。后刘某诉至本院请求与杨某离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再次发生纠纷,均有受伤。本案受理后,刘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经审查,认为刘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故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杨某对刘某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并明确规定若李某违反上述禁令,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向杨某送达后,也向辖区派出所、村委会进行了送达,由派出所、村委会协助执行。 法官说法 1、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术语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做出的裁定。 2、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①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之间以冻饿或者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家庭暴力”) 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③有具体的请求 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 3、怎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①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②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③当事人因年老、残疾、重病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其近亲属、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救助管理机构等,根据当事人意愿,可代为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当事人请求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证据有哪些? ①当事人的陈述;②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③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讯问笔录、询问笔录、接警记录、报警回执等;④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等;⑤记录家庭暴力发生或者解决过程等的视听资料;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或者其近亲属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即时通讯信息、电子邮件等;⑦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⑧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救助管理机构、反家暴社会公益机构等单位收到投诉、反映或者求助的记录;⑨未成年子女提供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或者亲友、邻居等其他证人证言;⑩伤情鉴定意见;⑪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 5、法院受理申请后多久作出相关裁定?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6、人身安全保护令有哪些保护措施? ①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②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③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④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7、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为多久?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8、人身安全保护令怎样执行?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9、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否有法律责任?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发生或面临家庭暴力时,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制止家庭暴力,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更需要受害人勇于抗争,勇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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