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是你的家长里短,也是我的司法价值追求”
作者:李方弟 发布时间:2022-05-09 13:29:46
“阳志诉前调解工作室”调解赡养纠纷。 至5月份,“阳志诉前调解工作室”已经在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河集人民法庭挂牌成立2个月了。虽然这个工作室“年龄”比较小,取得的成效却不小,成立以来,虽受疫情影响,诉前调解员李阳志仍成功化解诉前纠纷68件。5月6日上午,睢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法会到河集法庭看望诉前调解员李阳志,亲切询问李阳志的身体状况,在听取了李阳志近期的工作成果之后,马法会高度赞扬了李阳志不求回报不图名利的奉献精神,并代表睢县法院对其在诉源治理工作方面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八旬老人的赡养费 3月15日,李阳志收到了一份起诉状,从拿到这份诉状,李阳志就忧心忡忡。原来,提起诉讼的是一位年过8旬的老人范某,范某称其妻子20多年前因车祸去世,唯一的儿子也于10年前病故,老人一个人独居生活。范某原有一片4.17亩的承包土地,儿子去世后由儿媳刘某及三个孙子女占有,后刘某转让出其中的0.5亩得款10万元,又利用其中1亩土地建设成楼房用于出租,每年收取租金1万余元,剩余土地由刘某种植农作物并取得收成。刘某占用范某的土地所得收入未给范某一分。如今范某年事已高,既无劳动能力也无收入来源,为了保障晚年生活,范某向刘某提出每年支付5000元用于养老,但刘某和其三个子女都不同意。范某曾向村委求助,但经过当地村、乡两级调委会、司法所调解,双方都未能达成调解意见。无奈之下,范某便将刘某和三个孙子女诉至睢县法院,要求范某返还占有的承包地。 河集法庭庭长李飞和李阳志认真分析案情,认为此案虽是土地承包纠纷,但中间包含着赡养等家庭纠纷,且积怨已久,矛盾复杂,只有做通刘某和子女的思想工作,才能彻底化解积怨,也能让范老先生安度晚年。 李阳志联系到刘某一家后,李阳志先从孝敬老人的角度向他们讲述应尽的赡养义务,又从法律角度讲解拒不赡养的严重后果。最后李阳志说:“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你丈夫还在世的时候,老人家为你们操劳,你们有了孩子,老人帮你们带孩子,现在你们置老人于不顾,不仅伤老人的心,亲戚邻居们也会有看法。你换位思考下,这种不良的家风,如果延续到你的孩子身上,你也会感到晚景凄凉。这片土地本身就是老人家的,你现在占有收益,老人并没有意见,但老人除了这片土地已经没有其他的经济来源,判决你返还土地,他年龄那么大也无法管理。现在由你管理使用,你从中拿出一少部分能够保障老人的晚年生活,老人也不会有啥意见,老人已经失去了儿子,你的三个孩子是他的亲孙子,都说隔辈亲,老人也希望孙子辈的孩子能够生活的好啊。” 经过李阳志的劝解,刘某和其三个子女深感愧疚,当即表示愿意负担老年人今后的赡养费。4月30日,正值“五一”假期,在李阳志、李飞的主持下,范某和刘某在当地司法所达成协议,每年4月30日前刘某将5000元交到司法所,由范某领取。该起案件不仅保障了范某的晚年生活,还修复了祖孙三代的亲情,为和谐乡村又增添了一笔亮色。 失聪老人的三垄油菜苗 “你有啥要求?”阳志诉前调解室里,李阳志将这几个字工整地写在纸上。 看到字的失聪老人夏某大声说:“我要让吴某把我地边上被她打农药打死的油菜再帮我种上。” 原来,夏某和吴某的田地相邻,初春的时候吴某给田地打农药,由于喷洒面积过大,结果把紧邻夏某地里的三垄油菜苗药死了。双方协商之后,夏某要求吴某补种上油菜苗,但吴某补种后油菜未能成活。双方继续产生纠纷,在村委的调解下,双方各不退步,纠纷未能有效解决。经人介绍,夏某得知本地河集法庭的李阳志老师是化解农村纠纷的能手,于是手写了一份申请书,请求李阳志来调解此案。 4月28日,李阳志和当地村干部来到夏某和吴某相邻的土地现场。考虑到夏某失聪,李阳志便耐心地一笔一笔地手写对他进行询问,了解他的诉求。考虑到现在已经过了补种油菜苗的季节,李阳志向夏某释明是否变更请求,夏某变更诉求要求吴某赔偿油菜苗的损失。起初,吴某态度坚决,拒不赔偿。吴某辩称自己已经补种了油菜苗,弥补了夏某的损失,补种的油菜苗之所以未能成活完全是由于天气寒冷造成。李阳志了解到双方的矛盾点之后,大概估计了三垄油菜苗大概造成的损失,对吴某说:“根据法律规定,由于你打农药造成夏某栽种的油菜苗死亡,你应当赔偿夏某的损失,你说是由于天气寒冷造成补种的油菜苗未能成活,但你也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说到这吴某显然已经动摇。李阳志接着说:“这样吧,我也让村委大概估计夏某的损失,三垄油菜苗如果全部成活,长成后榨成油大概能有200元的收益,这样这200元由我来出,不能为这一点小损失让你们邻里伤了和气。” 吴某听到这话之后,羞愧地说道:“李老师,这钱哪能让你拿啊,我这就赔偿给夏某,但我现在没有带钱,回去后我送到村委,让村干部把钱交给夏某。”于是李阳志又在纸上写下“明天找大队干部(村干部)拿钱”给夏某看。夏某激动地说:“我虽然听不见,但是咱法院为咱化解矛盾的一举一动我都看在眼里,感谢李老师,您真是咱老百姓的好调解员!” 亲兄弟间的土地争议 5月5日,李阳志收到一份起诉状,河集乡卢庄村的王某西状告自己的亲弟弟王某军。王某西称两兄弟的母亲于5年前去世,老父亲已年近七旬,由两兄弟轮流抚养。王某西结婚时,当地村委划给王某西一片宅基。后弟弟王某军结婚,住在了父母的宅基地上。其父母尚有一片宅基地无人居住,另外还有一片1.7亩的责任田。现父亲年事已高,王某西要求村委对该宅基地和责任田进行明确。经过村、乡两级调解无果,王某西起诉至法院。 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面对这样的家务事,更多的要考虑到亲情和老父亲的赡养问题,李阳志不单单是从法律上做工作,更多的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伦理亲情角度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经过李阳志一下午从父子亲情、兄弟亲情角度的耐心调解:“咱们中国有句俗话,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还有什么比父子兄弟更亲的关系吗?你们兄弟俩为了父亲的赡养问题,为了土地纠纷问题,这样争的面红耳赤,争的亲情破裂,别说老父亲伤心,你们的孩子们看着也寒心啊。以后你们家里有事,不让做兄弟的不来帮衬,难道还让别人来帮衬吗?”在李阳志的劝解下,最终两兄弟达成协议:老父亲居住在王某军家中,由王某西负担水电费。王某军现在管理使用的1.7亩责任田让出7分地由王某西使用。 这场纠纷仅仅用了两天,不仅化解了两兄弟的矛盾,也妥善安置了老父亲的生活,最重要的是避免老人看到两兄弟反目成仇,能够安度晚年生活。 这三起案件,仅仅是“阳志诉前调解工作室”调解成功的一个小缩影。李阳志对待每一起案件都用心用情用理化解,他经常说:“群众利益无小事,一个个案件,看似家长里短,却关系着乡亲们基本利益诉求。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在退休之余能够发挥余热为老百姓办点实事,感觉生活过得很有意义,感谢睢县法院给我提供的平台,今后也会更加用心化解每一起纠纷。” “阳志诉前调解工作室”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推进了诉源治理的发展,丰富了诉前调解经验,在“三零”创建中巩固和发扬了调解员李阳志调解工作室的品牌效应。依托“阳志诉前调解工作室”的品牌效应,睢县法院将持续发力,为“三零”创建,构建和美乡村,贡献应有的司法服务力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