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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法院构建“调审一体”解纷模式成效显
作者:张蕊 石如玉   发布时间:2021-12-16 15:22:52


  为进一步推进“调审一体化”快速解纷,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通过有效统一诉前调解和速裁快审两项功能,力争在速裁案件调撤率、服判息诉率、当庭裁判率、法定审限结案率、案件审理天数等核心指标实现新跨越,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公正、高效、低成本的解纷需求。今年1-11月,速裁庭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384件,审结1328件,结案率95.95%,调撤率60.69%,平均审理天38.74天,较上年度缩短了10天,各项指标同比均大幅提升。

  强化诉调对接

  该院组建 “新型审判团队”,由“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人民调解员”组成快速解纷团队,实现人民调解员与速裁团队“一对一”衔接。

  加强案件调处。当事人同意诉前调解的案件,立案庭统一编立“诉前调”案号,随机分案至快速解纷团队,由该团队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人民调解员指导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或登记立案。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法官认为确有必要的,也可以再次委托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注重调解方法和手段创新,加强江苏微解纷、无讼淮安等智调平台适用。

  突出机制创新

  该院建立简易案件集约速裁机制,进行“量贩式”类案调解审理,对简单案件统一排期开庭,集中时间多案同审、多案连审,放大集约审判效应。

  探索适用示范判决机制,批量案件调解不成的,及时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立案审理、作出判决,给纠纷当事人带来明确的诉讼结果预期,引导其后续程序选择,节约诉讼成本和审判资源。推进无书记员开庭。

  出台《关于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记录的实施方案(试行)》,专人负责技术保障,有序推进庭审记录改革。对小额诉讼案件和速裁庭和基层法庭审理的简易程序案件,当事人同意无书记员开庭的,审判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作要素式表格,并围绕争议要素进行庭审,简化审理流程。庭审结束后,当场刻录光盘,并运用语音识别系统同步转换成文字记录后整理归档。

  优化诉讼流程

  该院制定《“调审一体化”快速解纷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严把严控流程节点。人民调解员在收到诉讼材料后30日内完成调解工作,调解不成的,2 日内制作诉前调解终结书,连同诉讼材料移交立案庭。书记员在收案 2 日内完成案件排期及送达工作。法官助理在开庭结束后3 日内将文书初稿完成交送法官,法官2 日内完成修改签发,书记员在收到结案文书后1日内完成文书送达及案件报结工作等。

  强化道交纠纷一体化调处平台应用,联合交警部门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设置调解室,调解全程由公安交警、人民调解员、法官、保险公司共同参与。同时加强对该平台的宣传推广,强化公众对平台的认知力、认可度。

  构建平台网络信息共享机制,将事故责任认定、诉讼、鉴定、调解各程序进行线上处理,实现“数据多跑腿,当事人少跑腿”。针对道交案件特点,制作《道交案件要素式信息采集表》,一案一表,实现道交案件审理的流程化、标准化和集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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