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设置“出千”牌局敲诈勒索赌客 3名“90后”获刑
作者:陈蕾   发布时间:2021-08-06 17:11:42


  “90后”正青春,本是拼搏奋进好年华,但有3名“90”后却动起了歪脑筋,对他人实施敲诈勒索。近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件,被告人周某、周小某、姚某某因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获刑三年八个月、九个月、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三千元、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7日,周某通过第三人认识了被害人罗某,将可用于“出千”的一套设备及扑克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罗某,并教会罗某使用。其后,周某电话联系周小某,两人协商以设局抓“出千”的方式敲诈勒索罗某。双方协商由周某约罗某打牌,周小某找人打配合,组局进行敲诈。周小某随后找到姚某某,将计划告知后,姚某某表示同意参与,并商量好待抓住“出千”者后,各自联系好友前来镇场子。

  2月16日20时许,在周某的邀约下,罗某与自己的叔叔到酒店开房准备赌博。周某到达酒店后,电话联系其同伙周小某、姚某某来酒店房间进行“斗牛”。当晚23时许,周某借口离开房间。此时,周小某、姚某某便假装无意中发现罗某用设备“出千”,并喊来“虫儿”“亮儿”“阿龟”等人,以“出千”为由敲诈勒索罗某近4万元。事后,周某分得赃款1.33万元,周小某分得赃款0.33万元,姚某某分得赃款1.33万元,余下赃款被消费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周小某、姚某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该案件属于共同犯罪,三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均起到主要作用,均为主犯。周某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在被抓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周小某、姚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21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