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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再提速 莱州法院审结首起刑拘直诉案件
作者:辛青 发布时间:2020-11-19 16:33:44
“被告人赵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11月10日上午10点,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审理的首起刑拘直诉案件当庭宣判。从立案到结案不到2天时间,开庭10分钟当庭宣判,该案刷新了莱州法院刑事案件审判速度,也开启了莱州法院刑事速裁新模式。 2018年11月份,A使用微信聊天软件“附近的人”功能,添加了赵某妻子高某某为好友,A在与高某某微信聊天过程中,将自己的裸照发送给了高某某。赵某发现妻子手机中有A的裸照后,以公开A裸照为要挟,逼迫A写下一张人民币5万元的借条,并多次索要该款,截至案发,A分五次共计给赵某人民币11000元。 2019年1月29日,被告人赵某经莱州市公安局民警电话传唤归案。2020年11月4日,赵某敲诈勒索的钱财已返还A并取得A的谅解。 莱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敲诈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本案事实、情节等,作出上述判决。 “刑拘直诉机制是指对基层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公安机关经犯罪嫌疑人同意,对其拘留后可以不再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在侦查终结后直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莱州法院审管办主任、本案承办法官郑跃强介绍道。 据介绍,刑拘直诉机制的适用,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简化了工作流程,缩短了办案周期,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办案效率,做到了快立、快审、快结,既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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