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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法院:司法调解止纷争 法官回访解后忧
作者:邱林 发布时间:2021-06-24 14:42:32
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对法官来说,案件调解结案后并不代表案结事了,更不能装卷后放入档案室束之高阁而不顾,相反,对于达成调解分期履行的案件,在结案后还需要对案件进行持续跟踪,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往往比办理过程还多,不仅要有耐心,还要更加细致认真。 2021年初,广西灵山县人民法院武利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园区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当时协议约定义务人分期履行。为了探明义务人真实履行情况,2021年6月22日下午3时,武利法庭法官黄东、周志明一行前往武利工业园,对园区涉案企业进行回访。法官们认真询问了案件义务人履行情况,在得知案件义务人一直按照协议在履行,两位法官均表示将继续督促义务人,及时按协议履行,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回访中,法官还向企业负责人仔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引用具体案例,就如何防范市场风险、增强法治意识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帮助分析研判当前涉法涉诉和生产经营风险,逐一提出防范对策和司法建议。 近年来,灵山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创新方式方法,保障企业诉讼权利的同时,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与支持,不断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精细化、便捷化的司法服务,持续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安定有序的优良法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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