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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河法庭:多措并举推进诉源治理工作
作者:王冬梅 李陶   发布时间:2021-06-07 16:38:10


  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南沙河法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指示精神,通过抓好诉前调解、强化诉中调解、做好源头预防的“诉源治理三项举措”,全流程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在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的同时,有力推进了镇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有纠纷早化解,诉前联动解纷争

  “我同意调解员提出的解决方案。”

  “我也同意,这个案子我不再起诉了,谢谢调解员。”

  5月28日,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南沙河法庭特邀调解员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支付原告赔偿款20万元,原告放弃起诉。该案已是本周调解成功的第二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南沙河法庭积极探索选优配强诉前解纷力量,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群众基础好、工作经验足的优势,将矛盾纠纷更多地化解在诉前。推动完善“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法官全流程跟进,指导、规范、监督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成功率,同时加强法律的释明和引导,促使调解协议当场履行、尽快履行,坚决防止调解回流诉讼,增加当事人诉累。2021年3月份以来,南沙河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67件,占同期起诉案件的61.47%。

  诉讼中强调解,案要结事更要了

  4月26日晚10点,南沙河法庭立案室,原告李某某向法庭递交了撤诉申请书。原告李某某与被告滕州市某运输公司、第三人徐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涉案三方各执一词,矛盾激烈,且涉案车辆已被长时间扣留停运。承办法官接手该案后,一方面尽快开庭审理确认事实,为判决做好准备,另一方面考虑到如果不从根本上化解纠纷,一判了之,极有可能引发当事人上诉,问题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解决,还有可能引发新的矛盾。据此,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当事人沟通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此时已是晚上8点,但原告代理人提出第二天一早要到外地出差,如果当天不履行协议就要等待五一假期后,希望能够在法庭的主持下当天完成车辆的交接,为了尽快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调解方案出现反复,承办法官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配合交接工作,车辆顺利交付给原告,原告撤诉。

  南沙河法庭将诉源治理工作延伸到诉讼环节,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避免出现衍生案件,打通了多元解纷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2021年3月份以来,南沙河法庭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85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50件,调撤率达58.82%。

  走出去抓源头,人人参与防纠纷

  南沙河法庭着力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党委、政府综合治理工作,深度参与乡村治理,推动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通过开展“大走访、大调研”、“送法上门”等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发挥“小案件大道理”的示范引导作用。强化与综治、司法、民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主动“走出去”参与纠纷调解,提高基层组织矛盾化解能力,引导群众理性选择恰当的纠纷解决方式,将矛盾纠纷从个案处理转变为源头治理,降低社会矛盾纠纷成诉率。截止到6月7日,南沙河法庭诉讼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同比下降28.24%。

  下一步,滕州法院将继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更多类似南沙河法庭“诉源治理三项措施”的便民利民为民举措,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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