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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法院持续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深度应用
作者:赵倩倩   发布时间:2020-12-14 14:14:58


  今年以来,新疆木垒县法院以切实提升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为目标,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其中,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应用,既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又减少了诉累, 也提高了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获得感。

  一是加大诉前调解力度。该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了2个专门的调解室,由两名具有调解经验的调解员常驻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并摆放诉前调解宣传单,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诉前调解流程及优势,增强当事人对诉前调解的认识;在立案登记阶段,由立案人员主动询问当事人基本情况,向当事人告知诉前调解便捷、经济和高效的特点,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程序解决纠纷,有效提高诉前调解适用率。

  二是加强与审判庭联合协作。诉讼过程中邀请调解员参与到诉讼案件调解过程中,让诉前调解与法院诉讼调解有效街接,提高诉中委托调解的案件数量。

  三是配齐配强诉前调解人员。为了使诉前调解工作能够更好地适应当前信息化时代新要求,该院专门安排法官助理参与到诉前调解工作中,形成“调解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团队模式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一方面提高诉前调解质量,另一方面大大提升了在线音视频调解的应用率。

  四是严格按照考核指标开展工作。该院严格按照考核指标的要求将所有诉前调解案件100%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中,且调解成功需申请司法确认案件均在调解平台中发起司法确认,使案件由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转入华宇系统中并生成司法确认案号。

  截至目前,木垒县法院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案件2010件,其中诉前调解1592件,诉讼中委托调解414件,诉前调解案件占一审民商事受案数的 106.4%。使用音视频调解案件 747件,音视频在线办理调解案件占比36.63%;司法确认案件708件,司法确认案件平台录入率100%。分调裁审案件占比144.27%。

  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负责人赵倩倩表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线运行是打造“智慧法院”的又一重大举措。要通过宣传引导,让更多群众通过调解平台足不出户就解决自己遇到的矛盾纠纷,使在线调解平台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下一步,木垒县法院将进一步推广人民调解平台的使用,促进社会矛盾有效预防和化解,实现调解资源的人工智能优化分配,完善网上调解相关制度机制。让智慧法院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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