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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涉疫情口罩诈骗案公开宣判 被告人获刑7年2个月
作者:唐柳丽 发布时间:2020-08-27 16:28:46
8月26日,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涉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被告人黄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依法责令被告人黄某某退赔被害人等26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初,被告人黄某某因网络赌博输钱,急需资金周转。他利用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口罩紧缺,人们急于求购口罩用于防护的心理,在没有真实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口罩销售等虚假广告,要求购买者先付款后发货。黄某某先后骗取12名被害人38余万元,诈骗所得被其用于网络赌博、归还债务、生活开支等。案发前,黄某某在涉案被害人多次要求退款下,已退还部分被害人被骗财物12万余元。 2020年3月11日,黄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7月17日,象山区检察院向象山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口罩等虚假信息,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黄某某归案后具有如实供述、当庭自愿认罪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结合被告人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黄某某当庭表示服判。宣判后,法庭对黄某某进行了法庭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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