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案,该案被告人黄某系大学生,其以免费借用游戏账号需支付保证金为由,骗取12岁小学生赵某人民币25000元。福安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被告人黄某将“球球大作战”的游戏账号免费借给被害人赵某使用,从而获取被害人赵某的信任,互加微信好友。之后,被告人黄某虚构免费借用游戏账号需支付保证金,但保证金可退还的事实,让赵某通过微信扫码支付保证金,被害人赵某便使用其母亲的微信分5次共向被告人黄某转账支付款项25000元。被告人黄某在收款以后,让赵某将微信聊天记录等相关信息删除,并将赵某微信拉黑。事后,被告人黄某将所骗钱款用于个人开支。
2019年6月,被告人黄某被福安市公安局抓获归案,到案后,通过家属退赔被害人赵某的母亲25000元,取得谅解。
福安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共计2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黄某对未成年人实施诈骗,应从重处罚;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愿意接受处罚,又主动退出全部赃款,取得被害方谅解,具有法定和酌定的从轻情节,予以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黄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予以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