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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未成年人保护 最高检对代表建议集中再答复
作者:王丽丽 陈文 陈汛 发布时间:2020-05-18 15:10:36
全国人大代表黄花春(左一)了解“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资料图片 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询问被害人。 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代表建议 2017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姜健在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期间,向大会提出了《关于在检察工作中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建议》。姜健代表提出,要着力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是未检工作的重要内容。始终坚持双向保护原则,既要保护涉罪未成年人,更要保护未成年被害人。 最高检答复 在答复中,最高检详细介绍了强化未成年人关爱救助和全面综合保护工作。一是加强统一指导,做好未成年人关爱救助工作。为切实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2018年2月印发《最高检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为各级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提供了指引。二是探索未成年人检察新业务,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工作,2018年,最高检在北京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在刑事执行检察方面,检察机关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等方式,维护涉罪未成年人人身权益,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在民事行政检察方面,检察机关将监护侵害和缺失作为检察监督的重点,依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提起抗诉、支持起诉、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保护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 在完善犯罪预防工作,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方面,最高检也下了很大功夫。一是持续推动法治进校园活动顺利开展。最高检联合教育部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到2019年活动结束,共组织法治巡讲9.4万次,覆盖10.45万所学校和7800万名师生。二是通过拍摄法治教育影视作品,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最高检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合作制作了三季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节目《守护明天》,播放后社会反响强烈。三是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制度化。根据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已成为常态化。 一线亮点 询问救助“一站式”完成 2019年6月,重庆市检察院建成了全国第一家省级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中医院副院长李延萍在应邀参加检察机关“莎姐”活动中,主动提出要加入莎姐志愿者并为未成年人做点事。经过认真筹备,重庆市中医院划出专门区域作为重庆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示范点。 救助中心设置有监控室、多功能大厅、询问调查区、谈心谈话区、心理疏导区、检查取证区等六大功能区域。询问区的建设严格遵照公安机关询问取证场所的建设要求,还专门准备了两个可用于辅助询问的娃娃。心理疏导区用于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必要的心理安抚和疏导。中心可以随时联系专业心理咨询人员同步介入。检查取证区主要用于对被害人进行身体检查,提取毛发、体液、残留物等相关物证痕迹。 法律监督为未成年人防侵害撑伞 代表建议 201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刘超、陈凤翔、闫大鹏、刘发英在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向大会提交《推动和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建议》,呼吁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强化监督和落实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通过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来强化对未成年人监护的国家干预,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确保未成年人的家庭或社会监护得到有效落实。现阶段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对检察机关介入未成年人监护领域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支撑,建议检察机关探索积极介入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监护纷争,发挥监督职能应有的作用。 最高检答复 最高检在答复中表示,2018年,最高检组织开展了“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一年多来取得较好成效,如在未成年人监护侵害与缺失的监督方面,从办理的刑事案件入手,积极对监护侵害行为支持起诉,并发出检察建议。 此外,最高检还充分行使法律监督职能手段,促进有关部门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如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幼儿园和中小学教职员工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犯罪案件持续增多的问题,于2018年底向教育部发出了“一号检察建议”,督促教育部门严格依法履职,加强校园预防性侵害制度建设,严肃处理涉案教职工人员。2019年全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单独或联合教育部门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近4万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6000余个,起诉教职员工性侵学生案件逾800人,有效维护了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 一线亮点 检方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 2018年2月,福建省福清市检察院首起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顺利宣判,这是福建未检部门办理的首起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监护侵害案件,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多次对被监护人实施强奸行为。福清市检察院办理该案时,一是加大对犯罪嫌疑人的惩治力度。针对其性侵行为,坚持从严从重打击,以强奸罪提起公诉,建议从重处罚,福清市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二是加强对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多方位的司法救助,委托司法社工对其开展身体康复、心理疏导等工作,并为其申请法律援助,提供刑事和民事方面的法律援助,同时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人民币5000元。三是依法提起支持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 该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害人的母亲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资格,被害人母亲遂向该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经审查后决定支持起诉,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出席该案的检察官当庭宣读支持起诉书,出示检察机关收集的相关证据材料,并发表意见,同时对法院的庭审过程履行法律监督职责。2018年2月5日,福清市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采纳该院的支持起诉意见,依法撤销被诉方的监护人资格。 机构专门化推进专业化发展 代表建议 201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刘超、陈凤翔、闫大鹏、刘发英在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在向大会提交的《推动和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建议》,提出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 代表们建议,加快建立专业的未检办案队伍。一是可使专业化审理机制有了机构依托和保障,便于集中力量进行未检工作研究与探索;二是有利于将专业化审理的范围由审查起诉工作扩大到审查逮捕、诉讼监督、犯罪预防等环节,放大专业化审理机制的积极作用,强化教育、挽救以及监督的效果;三是有助于延伸未检工作的职能,为未检部门参与构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体系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社会化帮教体系提供了有力支点;四是未检工作的机构独立化为保持一支相对稳定的未检人才队伍提供了必要保障。 最高检答复 最高检在答复函中介绍,经中央批准,2019年,最高检成立第九检察厅,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第九检察厅的设立,对于进一步促进未检专业化建设,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全面综合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以检察职能调整和机构改革为契机,各地检察机关纷纷推动设立独立未检机构。截至目前,在已完成改革的省份中,各省级检察院(兵团检察院除外)均设立了独立未检部门,三分之二以上的市级检察院也都设立了独立未检部门。其中,湖北省80%以上的市级检察院设立了独立未检部门,未检独立机构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 一线亮点 “亮晶晶”:创新法宣打造未检品牌 2019年11月27日,在四川省成都市草堂小学,一场“法治草小‘亮晶晶’”的法治进校园主题活动正在举行。此次活动的重头戏是全国知名未成年人检察团队——成都检察“亮晶晶”团队,在草堂小学挂牌成立成都市检察机关首个校园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亮晶晶”团队成立于2015年,名称来源于成都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三名“80后”检察官,清华才子王亮、“晶晶热线”黄晶和博士学霸江晶。经过近两年的发展,“亮晶晶”成为成都市、四川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力的检察法治宣传品牌。2016年,“亮晶晶”团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 “亮晶晶”团队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法治宣讲工作,区别于传统的“讲座式”,“亮晶晶”采用“3+1+1”模式开展法治宣讲,即“专业性、互动性、寓教于乐性+立体性+团队性”,以讲故事、游戏互动、庭审模拟、辩论赛等多种方式进行法制宣讲,让孩子们在轻松氛围中,提升法治理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在关爱留守、流动儿童方面,“亮晶晶”团队有自己的妙招。他们运用“互联网+”思维,扩大活动影响力,先后在各类学校、社区、村镇法治巡讲近百场,受众数十万人。大胆创新,引入公益组织、心理专家等社会力量,通过“真人秀”的方式,现场解决“网瘾”引发的家庭矛盾,引起社会共鸣。 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帮教深度融合 代表建议 201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刘超、陈凤翔、闫大鹏、刘发英在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在向大会提交的《推动和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建议》,呼吁探索对未成年人有效的矫正保护制度。 代表们认为,我国目前缺乏对有不良行为或实施危害行为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效干预的制度,导致许多具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少年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矫治,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建议未检部门主动作为,加强协作,积极探索构建对未成年人实施有效的教育矫治的保护网络。 代表们还提出,建议未成年人检察通过转介机制来连接少年司法体系和社会支持体系,将检察监督职能与社会司法保护和社会预防相结合,并向前延伸,成为社会专业队伍的孵化器和平台,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良好的社会支持服务体系。 最高检答复 最高检在答复中表示,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合适成年人在场、社会调查、法律援助等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适用率逐步提高,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已基本落实。2019年,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将“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对如何更加合理高效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观护帮教进行专题调研,先后对深圳福田精准帮教法、四川强制家庭教育等做法进行总结,形成了可复制的经验并在全国推广,有效提高了帮教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我们对近期发生的一些未成年人严重暴力案件也高度关注,”最高检表示,2019年,我们借助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的契机,在前期论证和修法过程中,明确建议将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制度上升为法律。同时,我们还对收容教养制度司法化、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处理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向有关部门上报工作建议。在实践中,我们认真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并为近200人协调提供就学、就业帮助。 最高检还介绍,2019年,我们联合民政部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未检部门充分履行未检职能,强化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事实孤儿”司法保护工作;认真落实与团中央签订的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部署在40个地区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与首都师范大学合作,研究制定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服务标准,带动工作质量的提高和司法社工的发展。 一线亮点 从自暴自弃到优秀社区志愿者 2018年8月,未成年人小白和小龙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移交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金水区检察院指派司法社工介入该案,对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社区环境、犯罪原因进行了客观评估和深入调查。鉴于二人都是在校学生,属于初犯偶犯,认罪悔罪,具有自首情节,金水区检察院对二人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根据社会调查还发现,二人已经给自己贴上了“犯人”的标签,有自暴自弃的心理和行为问题,为了帮助他们激发自身向上潜能、矫正不良行为,检察官会同司法社工专门为二人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帮教方案。 司法社工邀请小白和小龙作为志愿者参加社区为留守儿童开展的“四点半课堂”活动、困境儿童帮扶等各种志愿服务活动30余场。在检察官和司法社工的共同见证下,二人从最初的被动参与逐渐转变为主动参与、积极参与,并从2000余名候选人中脱颖而出,获得了金水区2018年度“优秀社区志愿者”的荣誉称号。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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