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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县检察院疫情期间网上办案高效便捷提升群众满意度
作者:康胜 发布时间:2020-05-07 13:33:44
远程庭审。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保证办案质效,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检察院及时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三远一网”即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和“检察工作网”等信息技术手段,保证了案件办理高效有序进行,确保疫情期间公正执法不缺席,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疫情发生不久,为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落实,避免工作人员过多聚集,该院第一时间要求全院干警在手机上安装了“政务微信”APP软件,并有效利用该软件召开视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院各项工作。 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该院通过远程视频技术设备,对羁押在异地看守所的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提审,检察官与犯罪嫌疑人通过视频连线进行了“零接触”,“面对面”进行讯问。提审现场,办案检察官,通过高清摄像头和麦克风与犯罪嫌疑人“隔空”对话,并向其告知诉讼权利,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其进行了讯问。 在办理一起涉疫网上诈骗案过程中,利用网上视频平台,将“线下”庭审搬到“线上”,采取远程视频庭审指控犯罪。开庭的控、辩、审、被告四方身处4地,利用远程庭审系统,通过远程视频将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聚集在屏幕前,严格依法定程序履行检察职能。 村民李某在自家农田放荒时不慎引起附近林地失火,造成经济损失,涉嫌失火罪。李某主动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后,李某认罪认罚并同意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因受当前疫情影响,加之值班律师外出办案未在辖区,该院利用网络视频进行远程律师见证。由检察官、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三方进行视频连线,李某本人签字确认,做到了疫情期间案件不停、不等、不拖,极大的提高了办案效率。 此外,该院还认真落实最高检下发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等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网上信访受理工作,目前,已将受理的两起案件及时处理,疫情期间来访问题均得到妥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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