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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奋力开创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局面
作者:姜洪 发布时间:2019-10-24 11:01:03
10月23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程丁摄 10月23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程丁摄 10月23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张军在报告中说,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也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立法保障,2015年7月作出决定,授权在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2016年11月审议试点工作中期报告;2017年6月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建立这一制度;2018年10月、2019年4月又将公益诉讼检察职权写进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健康发展,形成了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受到广泛关注。 张军指出,2017年7月1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全国检察机关牢记党和人民嘱托,把公益诉讼检察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方面,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并列为“四大检察”统筹推进,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2017年7月至2019年9月,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14740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87565件、提起诉讼6353件。其中,2017年7月至12月立案9170件;2018年立案113160件;今年1月至9月立案92410件,同比上升68.98%。 服务大局,立足办案发挥公益保护职能作用。全国检察机关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17年7月以来共立案118012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321万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3104万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34.5亿元。合力推进长江大保护,最高检对38起破坏长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挂牌督办。组织长江流域11省市检察机关探索区域协作,建立“上管一段”等流域治理检察机制。会同水利部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黄河流域9省区检察机关共受理水利部门移交“四乱”问题线索2339件,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097件。2019年2月部署沿海11省区市检察机关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已立案相关公益诉讼案件873件。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列举了6类问题57件线索,最高检迅速跟进,集中挂牌督办,已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8件。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在依法惩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的同时,立案相关公益诉讼案件71464件。认真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0363件,督促职能部门追偿受损国有财产84.84亿元。认真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相关公益诉讼案件4826件,通过办案督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290.2亿元。认真办理英烈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相关公益诉讼案件75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探索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引领,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理念。至2018年11月,全国基层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已实现全覆盖。检察机关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当好党委的法治参谋;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两年多来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2802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达97.37%;树立“持续跟进监督”理念,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对2018年办理的10万余件诉前检察建议持续落实情况进行评查。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建设,确保检察监督规范运行。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发布《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会同生态环境部等9部委制定《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为解决鉴定难、费用高的问题,商司法部给予大力支持,增加了专业鉴定机构;探索建立区域协作、内部协同工作机制,着力破解“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的治理难题。 加强机构和能力建设,以过硬本领迎接新的挑战。最高检成立第八检察厅专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地方检察机关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同步落实,25个省级检察院单设了公益诉讼检察机构,市、县两级检察院组建了专门机构或专门办案组。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培训。 主动争取重视和支持,为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营造良好环境。24个省区市党委、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批示,26个省区市党委、政府发文支持、促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20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听取专项报告,10个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项决定。 张军指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以来,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但由于尚处起步阶段,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主要是工作发展不平衡、案件结构不合理、办案质效待提升、素质能力不适应等。 谈到下一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打算,张军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既有广阔舞台,也面临更大挑战。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努力提供更精准、优质的公益诉讼检察产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和落实到公益诉讼办案全过程。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打好解决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持久战。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整体质效。协同推进配套制度机制建设。主动与监察机关衔接,及时移送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线索。下大气力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建设。凝聚公益保护共识,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 张军最后表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人民对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功成不必在我的态度和建功必定有我的担当,奋力开创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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