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开讲 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授课
作者:姜洪 发布时间:2019-10-21 13:25:06
10月18日,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首场专题讲座在北京大学开讲,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为主题做专题授课。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程丁 摄 10月18日,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首场专题讲座在北京大学开讲,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为主题做专题授课。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程丁 摄 10月18日,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首场专题讲座在北京大学开讲,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为主题,与300余名北京大学师生热烈互动,共话法治。 张军寄语北京大学师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理解和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接续奋斗,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贡献力量。 “世界上有完全相同的司法制度吗?”专题讲座一开篇,张军就向师生提出这样的问题。张军以丰富的史料和案例娓娓道来: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归根到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我们党探索符合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创举,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的重要成果,也是在我们国家政治制度、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等基础上综合发展的结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在哪?”张军认为,评价一个国家的司法制度,关键看是否符合国情、能否解决本国实际问题。讨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不是优越,不能离开中国的实际。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创造的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离不开国家的司法制度。“什么是优越?适合自己的、人民群众真心拥护的就是最好的。”张军用详实的司法办案数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好就好在适合我们的国情;好就好在与我国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制度相适应;好就好在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发展变化、与时俱进;好就好在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张军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巨大成功给我们的启示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充分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简单地否认、排斥借鉴别国的司法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还在不断健全发展完善中。”张军说,好的制度并不意味着完美,能够适应本国国情并随之不断发展的制度才是最富生命力的。我们的司法制度还有不少体制机制上不完善的地方,需要通过改革来解决。当前,司法机关正在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努力解决司法制度落实中跟不上的诸多问题。这项伟大的事业需要更多高素质法治人才参与,在座的老师同学们欣逢其时,重任在肩。 在专题报告互动环节,先后有5位法学本科、硕士、博士生提问。 “请问您如何看待法治与人治的关系?”“人治过去有优势,法治现在有优势,必须坚定不移奉行法治,同时在法治规则下充分发挥人的作用。”张军就法治与人治的关系、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关系、司法机关为大局服务会不会影响司法公正、行政检察职能等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再来一个嘛!”看到同学们还意犹未尽,张军向主持人建议。最后一个问题是司法解释,张军详细回应后说,“建议你的博士论文就研究这个问题,我们会给你提供支持!”会场发出会心的笑声。 据了解,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由中央政法委会同教育部、中央政法各单位共同创办,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人才培养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又红又专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引导法学院校师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贡献才智。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将首先在16所国内知名法学院校举办,北京大学为首站。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副秘书长景汉朝、王洪祥、雷东生,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童建明和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北京大学党委书记邱水平主持。 来源:
正义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