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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方向盘妨碍法院执行 案外人妇女被罚款1万元
作者:余杰 李瑶瑶 发布时间:2018-09-06 16:51:41
被执行人程某的妻子。 “对不起,法官,是我太冲动,在山路上还抢夺司机手中的方向盘,现在想想确实后怕。”在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接待室内,一名女子一脸悔意地对执行干警说道。 该女子是被执行人程某的妻子。程某于2015年6月驾驶翻斗车辆途径冯某屋后时,因车斗未放下,将一根入户冯某家的照明线路挂断,触电保安器跳闸停电。程某交代冯某之子要农电员接上损坏的电线后,便开车离开现场,后损坏的电线一直未接上,冯某在自家屋后做事时,用木棍挑起损坏的电线被击伤。冯某遂将程某和电力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程某和电力公司均需对冯某进行赔偿。但案件判决后,程某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程某仍逃避执行。 9月3日晚上7点左右,执行法官接到电话称发现程某正在家中。执行人员火速赶往程某所在地,想把程某带回法院,但其妻子一度采取拦车等方式阻碍法院执行。经过执行干警与其沟通,情绪稍微平静后,其妻子要求坐法院的车与程某一同前往,执行干警同意。不料警车行驶至沿河路段时,程某妻子突然从后座伸手去抓司机方向盘,导致车辆变向,向路边坎崖冲去,极其危险,幸好司机紧急处理,紧握方向盘,避免了事故发生。执行干警立马上对其进行人身控制,而程某妻子不知自己差点酿成大祸,仍不断辱骂执行干警。此过程执行干警通过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下来,随后依法对程某妻子处司法拘留十五日、罚款一万元的处罚。后程某立即联系亲友送来了执行案件赔偿款、迟延履行的利息及罚款,程某妻子主动承认错误,向执行人员诚挚道歉,并保证以后绝不会阻碍法院工作的开展。 鉴于程某妻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自觉作出检讨,主动缴纳了罚款,遂决定对其暂不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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