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帮忙赶紧联系一下申请执行人,我把钱还了,赶紧把我的失信限高下了吧,我个人的公司营业执照年审过不去,很是影响公司经营啊……”8月31日一大早,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何波的办公室里,就有一个失信被执行人嚷嚷着要还钱,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个人欠钱影响了公司年审。
2015年3月,范越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办理银联标准卡普卡一张,额度为15000元。范越领卡后多次刷卡消费,透支使用后未能按约还款。后经农行起诉,法院依法判决农行胜诉。胜诉后,农行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惠济法院随后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范越本人却是不见踪影。法院随即通过网络查控得知,范越现为一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名下有长安牌汽车一辆,但无法获知车辆具体位置。执行法官决定一方面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另一方面对其名下车辆进行查封限制其过户等。
于是,8月31日一大早的一幕出现了:范越主动来到法院,请求与申请人农行人员见面,支付欠款。原来因为范越个人诚信问题,其所属的个人有限公司年审受到影响,公司经营遇到问题,赶紧来法院付欠款。
自“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开展以来,惠济法院建立了“五定一包”责任制,即实现定承办人、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期限、定目标责任,并将以古荥法庭和花园口法庭为中心辐射的全面撒网执行,做到强制执行和人性化执行相结合。坚持要穷尽财产线索,穷尽执行手段,穷尽执行措施,又要做好和谐执行,慎用强制措施,构建和谐社会,力争做到案结事了。(附: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