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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高区法院邀请人大代表见证凌晨执行行动
作者:雷鸣   发布时间:2018-07-20 15:12:02


执行现场。
两名人大代表在执行指挥中心全程监督、见证执行行动。

  7月19日,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集结执行力量,针对被执行人长期不履行或长期不执结案件,开展第十三次凌晨集中清理行动。和前十二次行动不同的是,除了法院干警外,此次行动还有两个“编外人员”——环翠区十八届人大代表刘钧利、张华民两名同志。他们是高区法院邀请的“客人”,将亲临执行指挥中心,现场感受凌晨执行。

  当天凌晨5点,高区法院4个执行实施组,25名干警、 法警,6辆警车“兵分三路”, 前往9名被执行人家中进行强制执行。

  本次行动涉案8件,拟拘留9人,传唤到庭1人,现场实施司法拘留6人(含依法传唤的被执行人),其中达成和解3人,承诺还款1人,送拘留所执行拘留决定2人。

  主动邀请监督 亮底牌、树公信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公开力度,推动全社会理解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本次行动特邀威海高区田和街道大岚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刘钧利、威海鼎锋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华民两名人大代表,全程监督、见证凌晨行动。行动开始前,法院全面介绍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并向两名代表通报了高区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推进情况和阶段成果。

  通过座谈交流和观看现场,两名代表不仅了解了法院干警为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做出的努力,切身感受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难度和力度,也深刻体会到了人民法院强力攻坚“执行难”的决心。

  主要领导坐镇 强指挥、促规范

  为了稳妥、规范推进行动,每个执行实施组都配备了单兵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执行行动,同步回传至院机关执行指挥中心。此外,高区法院积极落实“一把手”责任,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宫云举坐镇指挥中心亲自督战,实时调度执行现场,确保各执行实施组的反馈得到及时应对、科学处置。

  案例1:老赖“打太极”规避执行 凌晨被拘方知悔悟

  “你们怎么来了?”凌晨5点30分,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方某、刘某家中。睡眼朦胧的方某、刘某看到身着制服、一脸严肃的法官,一下子就清醒了。

  据悉,方某和刘某为夫妻,2013年方某在威海某建设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自开卡截至2017年4月,方某使用该卡透支消费,本息合计近14万元。因方某等未按期还款,该银行诉至高区法院,法院于同年11月依法判处二人限期偿还欠款及利息。

  诉讼阶段,方某夫妇经依法传唤未能到庭,等到案子进入执行程序后,也依然坚持不露面。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方某,方某不是说有事在身,就是称不在威海。后来执行干警想尽办法通过微信联系到他,回顾聊天记录方某表现得很配合,不仅向法院保证将尽快履行义务,还说没钱就卖房还债,但到约定期限后他就彻底“失联”了。

  如此善于“打太极”的方某,怎么也没想到法院会“亲自登门”,现场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眼前是严谨肃穆的执行法官、法警,楼下是警灯闪烁的警车、囚车,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方某终于明白自己无法再赖,主动表示配合法院到庭。因方某现阶段确无履行能力,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双方达成和解,约定方某等一个月内还清欠款。

  案例2:老赖“无所谓”被拘 到庭后求担保促和解

  被执行人丛某在高区法院涉及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后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丛某承诺2017年9月中旬前一次性偿原告欠款120万余元。调解协议生效后,丛某未能如约还钱,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丛某却表现得非常“无所谓”,在法官某次敦促其还款时,丛某因无力偿还,甚至称“大不了被拘留”。因丛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高区法院决定依法对其实施拘留,于19日清晨到丛某家中将其带回法院。

  坐在法院羁押室里,丛某第一次感受到“司法拘留”真实的压迫感,他再也无法淡定,主动要求拿出儿子名下一套房产进行担保,这才免了拘留之苦。法院将持续跟进该案,如丛某未能按期还款,法院将依法处置该房产,尽快兑现申请人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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