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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法院强制执行再出击 一天执结3起排除妨害案
作者:杨昭   发布时间:2018-07-18 14:26:33


执行干警现场拉设警戒线。
   近日,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出动20余名干警,对三起排除妨害案件进行强制执行。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立新坐镇执行指挥中心担任执行总指挥,对案件执行全过程进行指挥。

  重建房屋阻道路,排除妨害便通行

  石某甲与石某乙是堂兄弟关系,双方毗邻而居,石某甲的房屋在石某乙房屋的右后侧。2017年1月,石某乙拆除旧房建新房时,由于地基扩宽,其修建的房屋、厕所占用了部分原属于石某甲的通行路面,对石某甲一家正常通行造成了妨碍,因协商未果,石某甲将石某乙诉至凤凰县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令石某乙排除妨害,恢复通行。法院审理后,判令被告石某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停止侵害,拆除阻碍通行的障碍物(厕所墙体),留出1.2米宽的通道供原告石某甲正常通行。因石某乙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内容,石某甲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当天9点,执行干警首先奔赴廖家桥镇石某甲与石某乙家。“开始执行!朱立新远程指挥一声令下后,执行正式开始。凤凰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勇宣读了现场执行纪律,告知被执行人石某乙执行内容,并按照事前制定的执行方案,指挥工作人员对阻碍通行的厕所墙体进行拆除。拆除过后,执行干警用尺子精确测量留下1.2米宽的道路,并打下界桩进行固定,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由于被执行人石某乙及其妻子情绪激动并阻碍执行,执行干警全程做其思想安抚工作,道路恢复通行后,担心两人做出过激行为,执行干警将其依法带回法院进行思想教育。鉴于两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法院对两人不予拘留。

  阻碍排水引纠纷,留出缺口保排水

  原告龙某甲与被告龙某乙的田地相邻,山上的雨水、灌溉水依次流入其他村民、龙某甲、龙某乙的田地。为便于管理自己的田地,龙某乙在田内修建了拦水堤,虽然留有一个排水口和一个管水口,但已改变了水的自然流向和流量,给龙某甲及其他村民的排水造成了影响。村干部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均未果,因发生争吵,石某乙一气之下将排水通道堵塞,致使上面的水流无法排出。石某甲遂诉至凤凰法院,法院判令龙某乙于生效判决之日起10日内将堵塞的排水口疏通,并将拆除部分拦水堤留一个宽0.8米、与原告龙某甲田坎等高的缺口作为排水口。因龙某乙没有作为,龙某甲申请了强制执行。

  当天11点,执行干警冒着烈日,来到了木里乡龙某甲与龙某乙田地所在地,经过半小时拆除工作,执行干警拆除了一侧拦水堤,留出0.8米的排水口。“真是太感谢法官你们了,这么热的天还跑来帮我们,这些冰棍你们拿去吃吧。申请人龙某甲从冰箱里拿出冰棍向执行干警道谢。大家婉拒了申请人的好意,表示这是他们应该做的,随后便离开了执行现场。

  阻碍建房引纠纷,拆除钢棚护权益

  滕某某的房屋因洪水冲击,变成危房,后经申请可改建房屋。邻居田某某一家担心滕某某改建房屋,会影响其房屋安全以及通风、采光等,便多次阻止滕某某建房,后又私自搭建钢棚,钢棚侵占了滕某某的建房空间,使得房屋建设无法完成。滕某某依法诉至凤凰法院,法院判令田某某一家停止侵害,不得阻止滕某某建房。后滕某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当天下午4点,执行干警来到沱江镇杜田村滕某某家中,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拆除了田某某私自搭建且侵占滕某某建房空间的钢棚,排除了妨害。至此,三起案件顺利执结。

  此次行动,凤凰法院执行干警配备了单兵、执法记录仪等技术装备,对执行现场进行实时记录,现场画面直接传输到该院指挥中心,做到全程留痕,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该院还邀请省、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在执行指挥中心进行监督、见证执行,邀请县检察院干警在执行现场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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