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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赌博“出老千”为由敲诈勒索 两被告人出庭受审
作者:梁甲政   发布时间:2018-03-08 14:59:06


庭审现场。
  2018年3月6日上午,广西兴业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庞某生、庞某林涉嫌敲诈勒索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庞某生、庞某林伙同黄某乐、黄某远、庞某、庞某良(另案处理)等人在兴业县葵阳镇旧城村卢村赌场,以被害人周某林、谭某模“出老千”为由,对周某林、谭某模进行殴打并索要钱财。先后将周某林、谭某模挟持到卢村一座庙里、甘蔗地及庞某贵的房屋旁殴打并强行索要钱财。直至次日,黄某乐等人收到周某林亲属交来现金30000元人民币后,周某林、谭某模才得离开,所索取的赃款已被瓜分,其中庞某生、庞某林各分得13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庞某生、庞某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庞某生、庞某林敲诈勒索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人当庭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等有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庞某生、庞某林对指控的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告人的亲属及群众数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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