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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报大兴“11·18”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情况
作者:黄洁    发布时间:2017-11-30 14:49:21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11·18”重大火灾事故责任调查情况昨天晚间对外公布。根据通报情况,分管安全工作的大兴区副区长,以及大兴区西红门镇党委书记、镇长均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目前分别被立案调查,并暂停职务。火灾事故涉案犯罪嫌疑人樊某某等8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大兴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了解,“11·18”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北京市纪委、市监委会同大兴区纪委、区监委对火灾事故涉及单位和部门的监管责任与履职情况开展调查。

  根据调查,大兴区政府副区长杜志勇作为全区分管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对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把关不严,督查整改不力,对该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目前,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已对杜志勇进行立案调查,暂停其副区长职务。

  同时,大兴区西红门镇党委书记郑亚君负责领导镇党委全面工作,对该事故负有领导责任;镇长司文韬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作为全镇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抓安全生产履职不到位,对该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大兴区纪委、区监委决定,对郑亚君予以立案调查,暂停其镇党委书记职务;对司文韬予以立案调查,暂停其镇长职务。

  此外,大兴区纪委、区监委对火灾事故应负直接责任的西红门镇安全科科长李建华、西红门镇安全科检查三队队长马庆立,分管安全工作的西红门镇党委委员杨学叡、镇社保所所长刘庆楠、镇长助理马连义以及新建二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郑淑芝,原党支部书记杨占林,党支部副书记孙志远,村委委员兼村安全员郑宝良,村委委员马全新10人予以立案查处。

  据悉,北京市纪委、市监委还将继续开展调查工作,根据调查进展对其他相关单位或责任人员进一步立案调查。

  记者今天还从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11月29日,大兴区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二村火灾事故涉案犯罪嫌疑人樊某某等8人依法进行审查,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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