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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传销案 涉案金额达19亿元
发布时间:2017-06-15 14:02:19
庭审现场。 本网讯(李青梅) 6月14日,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传销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郭坚杰等11名被告人3年6个月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0万元至450余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 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龚晓华(在逃)以推销加拿大爱德华企业集团旗下“O24国际医药联盟(O24PHARMAPLC)”(以下简称“O24”公司)的产品并赠送“O24”公司和原始股票和CNTV股权为幌子,以公司网站为平台,设立5000元会员入会门槛并积极发展下线,推销“O24”公司的海豹油、抗压源、克通、雾霾清、克糖源、男之源6款产品,以设立推荐奖、对碰奖、报单中心和报单奖为计酬、返利方式,在境外遥控发展国内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共发展会员认购388583单产品,每单5000元,涉案传销资金达194 291.5万元。 经审理查明,“O24”公司董事长为龚晓华,未在我国境内注册登记,也未有分支机构。2008年6月23日,“O24”公司由Mobile Assets PLC公司改名得来并在法兰克福证交所交易,2009年1月12日,龚晓华被任命为“O24”公司董事长,2010年3月23日,“O24”公司被强制解体,2011年11月15日“O24”公司从法兰克福证交所摘牌,2015年12月5日,龚晓华在英国重新注册组建“O24”公司;但龚晓华没有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合法登记证券交易业务,他没有资格进行证券交易,“O24”股票(股权)、CNTV股权也没有依法登记,不能买卖该股权证,这些股权证仅是龚晓华雇人准备的纸质文件,龚晓华发放上述股权证,试图说服投资人他的投资方案合法,但实际上不合法。 郭坚杰等11名被告人经人介绍先后加入该传销组织后,通过手机短信、QQ、微信或现场讲课等方式大肆宣传“O24”公司及其董事长龚晓华,称该公司产品好,买产品还赠送公司原始股,股票一旦上市有高额回报,且发展新会员还有推荐奖和对碰奖,积极发展下线会员(层级均在3层以上),并分别从中非法获利43万至463万元不等。 邵东县人民法院认为郭坚杰等11名被告人要求入会者以购买商品或缴纳费用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其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情节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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