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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院983名干警荣获“荣誉天平奖章”
发布时间:2016-06-07 11:47:13


“荣誉天平奖章”。

    本网讯(刘卓)  近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颁发荣誉天平奖章的办法》,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决定,首次为全区983名干警颁发“人民法院荣誉天平奖章”。该奖章是最高人民法院为鼓励法院工作人员长期献身人民司法事业,增强职业尊荣感和自豪感而设立的,以最高人民法院名义授予。

    获此殊荣的同志均是在法院工作累计满30年(边远高寒地区20年),在人民法院发展的光辉历程中,这些同志长期坚守在法院各个工作岗位,忠诚敬业、无私奉献,为边疆的人民司法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他们把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岁月奉献给了新疆司法事业,见证和推动了新疆法院发展进程中的每一个前进脚步,树立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自治区高院号召全区法院干警,要以荣获“人民法院荣誉天平奖章”为榜样,传承和发扬新疆法院人艰苦奋斗、勤勉务实、清正廉洁、敬业奉献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争做具有新疆特色的法院好干部,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法治新疆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据悉,为表达敬意,激励斗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定颁发“人民法院荣誉天平奖章”工作今后将定期持续开展,鼓励各级法院干警忠诚敬业。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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