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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法院被评为陕西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发布时间:2016-02-22 11:27:13
本网讯(韩鹏鑫) 2月18日,在陕西省汉中市政法工作会议上,城固县人民法院被陕西省委政法委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近年来,该院在城固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不断强化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通过加强审判管理、推进司法公开、优化诉讼服务、坚持从严治院等措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树立了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2013年被省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审判质效先进单位”,2014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命名为陕西省第四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被市中级法院表彰为“全市优秀法院”。 2015年该院在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案件难度不断增大的情况下,仍保持了平稳的结案进度,共受理各类案件3091件,办结2846件,结案率为92.07%,结案率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1.06个百分点,审判质效公正指标、效率指标和效果指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审判质效考核连续三年在全市11个县区法院中排名第一。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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