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疆高院通报近年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
发布时间:2016-03-24 11:07:13
新闻发布会现场。 本网讯(刘运琦) 3月23日上午,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全区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这是继去年7月之后新疆高院第二次发布该专题的发布会。自治区高院立案二庭庭长石炜、立案二庭副庭长张有鹏出席发布会并发布了6个典型案例、回答了记者感兴趣的问题。 据于会堂介绍,近年来新疆法院创新方法、优化机制,妥善处理各类劳动关系纠纷案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013年全区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222件,其中新收4739件;2014年,全区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819件,其中新收5372件,审结5089件,新收案件同比上升13%;2015年全区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333件,其中新收8367件,审结8355件,新收案件同比上升57.5%。 近年来,新疆地区的劳动争议案件呈现出数量逐年增加、占民事案件比例较大、当事人的诉求多元化、诉讼主体多样化、涉及的法律法规尺度不一等特点。针对这些特点,全区各级法院坚持和谐司法、能动司法,采取注重以诉讼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努力统一裁判标准和执法尺度、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等措施,切实做好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相关工作,有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石炜庭长向媒体记者发布了唐某与某锅炉制造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等六个相关典型案例。这六个典型案件既体现了当事人诉求的多元化,也反映出劳动争议案件以判决方式结案较多以及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情况有所增加。 在发布会互动环节中,石炜庭长与张有鹏副庭长回答了现场记者有关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维护合法权益、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程序等各类问题。张有鹏副庭长还针对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做了专门解读。 “保民生、促发展”是社会和谐进步的主题。全区各级法院将把平衡发展、互利共赢的理念贯穿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及时、快捷、稳妥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调节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为促进新疆长治久安、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力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