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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去年被诉200多次 法院:无案件打招呼
作者:李婧 发布时间:2016-01-14 14:40:31
以审理跨行政区划案件为特点的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运行满一周年。今天,记者从上海三中院了解到,该院依法审理跨地区重大行政诉讼案件。去年,该院受理行政案件共计610件。 2014年12月28日,上海三中院在上海铁路中院基础上加挂牌子成立,并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合署办公,是我国首个能够审理“跨区划行政诉讼”案件的重要机构。跨行政区划法院的建立,一定程度上回应了部分舆论对于“民告官”案件容易受制于地方政府的质疑。 跨行政区划法院一年 上海市政府做被告多少次? 据上海三中院透露,目前,上海一些重大的、易受地方政府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基本上都汇集在这家法院。尤其是以市政府为被告的案件由该院一审,去年该院共审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案件242件,而前一年全市仅为13件。 上海市政府为被告的案件在2015年增长18倍,这样的“剧增”是如何形成的呢?上海三中院院长吴偕林表示,这一现象说明,立案登记制的确立保护了百姓起诉政府的诉权,市民对政府的起诉需求大量增加。另外,以前市政府复议维持区县政府的行政行为,百姓只告区县政府。现在,市政府也要作为共同被告走上法庭,因此案件量激增。 法院审政府 是否有“打招呼压力”? 大量承接“民告官”的案件,上海三中院是否有“说情压力”?今天上午,吴偕林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正面回应此问题称,“上海的法治氛围还是很好的,自三中院成立以来,截至目前,没有领导对案件审理说情打招呼的现象。”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遇有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请托过问案件、说情打招呼或者打探案情的,应当予以拒绝。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应当将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上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因履行法定职责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的批示、函文、记录等资料存入案卷备查。吴院长表示,根据规定,遇到领导“打招呼”的情况,法官会把这一情况记录入卷,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目前没有以上情况。 据该院副院长璩富荣介绍,为拦住“打招呼”这一潜规则,上海三中院的行政诉讼不走寻常路,有自己的明规则,进行特殊的法律释明——即审判长在开庭后,事实调查之前,就向双方当事人强调,如果有干预案件审理的情况,比如“打招呼”“说情”的情形,人民法院将记录在案并向其他当事人公开。在宣判后,审判长按规定,会主动向当事人解释判决,而且是用“通俗的语言”,让群众明白判决的法律依据。 市政府成被告 市领导是否坐过被告席呢? 璩富荣介绍,上海三中院积极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制度。去年该院甫一成立,案件量便大幅激增,目前是市政府法制办的负责人出庭较多,而市领导一级出庭尚没有。“不过,我们也在积极推动这项工作,希望接下来有所突破,现在市政府对此也在做积极准备。但是每年这么多案件,主管市领导出庭的应该也是典型的案件,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上海市政府打这么多官司 有多少败诉? 上海三中院行政庭庭长张文忠介绍,从去年的审理情况来看,市政府没有案件直接被判败诉。“应该说,上海市政府的行政行为总体上是比较规范的。上海三中院在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时,一直执行较为严格的标准。我们审理案件不看原被告,判决市政府是否败诉,是要看法律依据和事实的。我们有能力对此作出自己的裁判。” 璩富荣副院长介绍,作为跨行政区划法院,公正审判的责任重大。“不是说市政府没有败诉,他作出的行政行为就没有瑕疵。我们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通报会等形式,就司法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市政府进行沟通,在去年,我们还针对市级机关的行政行为瑕疵发出了两个司法建议发给被告。但是,这些瑕疵尚不足以否定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外地当事人可否到上海“告官”? 副院长璩富荣介绍,上海三中院成立以来,还遇到过很多“外地当事人”。来自黑龙江、江苏、贵州、湖南的当事人,都曾尝试到上海三中院来要求起诉当地政府。但实际上,上海三中院目前仅能受理上海范围内的跨区划行政案件。从此可见,人民群众对跨行政区划法院的期待。 在跨行政区划法院打官司有何不同? 据介绍,上海三中院率先开发案卷即时一次扫描软件系统,实现在审案件诉讼案卷即时扫描、网上实时查阅。以前,律师要查案卷,需要等案卷归档才能到法院的内网上查找。但是,在上海三中院打官司,从立案开始,律师就能到法院在线查阅所有案卷。 对于行动不方便或路途遥远的当事人,或者双方当事人实在无法同时到场的,经双方同意,上海三中院可以采取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调解。 而且上海三中院利用网络专线已经实现远程审判,大大节省案件审理成本和当事人诉累。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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