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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法院注重未成年犯回访帮教
发布时间:2015-11-25 13:20:49
本网讯(秦静) “我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感谢法官、家人对我的信任,我一定改过自新,好好努力,学好技术,不辜负你们的期望……”面对前来回访帮教的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法官,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何某某红着眼睛说道。 未满16周岁的何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江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11月23日,该院刑事庭的3名法官联系当地司法所的帮教人员一起驱车几十公里来到何某某所在村屯。一行人详细了解何某某的生活、学习情况,与他们促膝交谈,从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谨慎交友、理智做人等方面对其进行教育、劝诫,对他在思想和行为方面存在的危险迹象进行及时提醒。同时,鼓励他告别过去,面向未来,成功完成缓刑考验期的改造。 在谈话过程中,当得知何某某休学在家,整日睡觉看电视时,法官建议他去职业技术学校学习一门技术,有一技之长后才能更好地在社会上立足。在何某某担心自己的犯罪经历会造成继续求学的阻碍时,法官鼓励他说:“你不要因此而背负过重的思想包袱,国家有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这些事情不会给你日后的生活带来不便,最重要的是你能吸取教训,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我们也会尽力帮助你!”听着法官们的谆谆教导,何某某在悔恨自己当初的犯罪行为的同时,对法官们充满了感激之情,表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一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做人,定期汇报自己的活动情况,用实际行动改造自己。 近年来,江州法院始终注重未成年人的审判工作,对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建立犯罪记录封存、心理干预、社会调查、社区矫正一体化建设等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此外,该院积极做好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工作,围绕“国际禁毒日”、“宪法日”等主题活动,不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普法进社区活动,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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