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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法院三措施加强窗口单位建设
发布时间:2015-11-18 10:27:32


    本网讯(孙彦龙)  今年来,宁夏彭阳县人民法院以政法机关服务型窗口单位建设为契机,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窗口单位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不断提高政法工作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加强窗口单位建设提高到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的高度,认清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准确把握法院职能定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快工作推进;二是要以推进政法机关服务型窗口单位建设为契机,严守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庭庭是窗口、人人树形象”的意识,热心热情接待每一位当事人,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三是强化安保意识,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针对全国法院系统发生的安保事件,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增强安保意识,对于矛盾易激化案件,密切关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的情绪动向,有的放矢地做好当事人情绪引导及判后答疑工作。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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