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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部署 九分落实
——三门峡中院行政庭四措并举应对新挑战 作者:吴洁梅 周珊 程辉 发布时间:2015-11-17 15:39:38
2015年至今,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收各类行政案件268件,同比增加89件;其中,新收行政一审案件181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50件,同比增长484%。这“跨越式”的数字让人“目眩”,而现实是这将成为行政审判的“新常态”,那到底是挺身入局还是裹足不前,是与时俱进还是墨守成规?三门峡中院积极应对立案登记制以来行政审判工作新的挑战和考验。 一是加强开庭前沟通协调,规范引导当事人诉求。今年5月以来,三门峡中院行政案件驳回起诉相比以往有较大幅度增长,这说明一些当事人对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及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在理解上仍存在偏差,起诉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才可予以受理,而不是提起诉讼法院就必须立案。行政庭坚持“尽可能在开庭前化解行政争议”的原则,对每一起行政案件实行开庭前先行处理制度,确定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即排期开庭,着重做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对行政相对人。对不符合立案条件或不属于行政案件管辖范围的,加强释法明理工作,尽力引导相对人规范诉求或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矛盾;二是在立案前,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提出化解方案与建议,力争使行政机关改变行政行为,或以其他方式在诉前化解行政矛盾,进而有效地减少行政案件裁判后引起的上诉上访。 二是力促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从当初“一阵风”的疑虑,到今天蔚然成风的态势,标注了新法第3条的力度与威严,见证了三门峡中院行政庭一抓到底的决心和努力,折射了行政司法环境优化向好、告官要见官的风气正在凝聚。庭审前,法院积极与行政机关联系,促进行政长官出庭应诉。庭审中,及时指出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存在的问题、瑕疵;庭审结束后,及时制作司法建议书,主动征求行政机关对司法建议书的意见,及时了解落实情况。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应诉的,不仅要发司法建议,更要公开,用公开倒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首长积极出庭应诉在三门峡渐成常态。以2015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统计数据为例,两级法院共出庭应诉达59个,相较于往年的“零星几个”,顿觉“不可思议”。 三是要对自己“狠”一点。对自身高标准严要求,小处入手、小中见大。正如英国民谣:“丢失一个钉子,坏了一只蹄铁,折了一匹战马,伤了一位骑士,输了一场战斗,亡了一个帝国。”这就是在告诫我们,“细节决定成败”, 哪怕是丁点的小问题,都马虎不得。因为有些事情虽然看起来很小,但是关乎法院的形象,关乎法律的尊严,关乎法庭的威严,关乎司法的公信。在一起案件庭审中,当事人反映庭审直播视频声音太小。经检查发现,已经完成录制的并放到互联网上的15个庭审直播视频或多或少存在类似问题。虽不是什么大问题,但经庭里研究决定,本着拿放大镜看自己的态度,要高标准高质量的庭审直播,于是对已经完成的庭审直播任务“推倒重来”,确保案件质效。 四是勇于触网,用网,创建“e”线工作法。近水识水性,近山识鸟音。不知网、懂网,就不可能融入网络,顺应时代潮流,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做运用现代传媒新手段新方法的行家里手,是法院增强案件审判质效的必然要求。比如在法庭上,对当事人提供的比较生僻的法律法规条文、司法解释、最高院批复、政策性文件等,都需要第一时间“闻听即查”。做好行政审判工作,亟须以“能力升级”的创新精神,消除网络时代的“本领恐慌”。为此,行政庭“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积极创建三门峡行政审判法官之家、虢法精神综合群等微信群、QQ群,两级法院行政法官、行政庭庭长、分管副院长、内勤均加入,在信息交流沟通、任务上传下达、案件疑难探讨等方面,取得“时间短、见效快、效果彰、成本低”的良好效果。 “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落实新行政诉讼法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会一劳永逸,三门峡中院将切实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一锤往下敲,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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