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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法院改进民事审判服务民生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5-11-12 10:23:27


    本网讯(黄文媚)  今年来,广西桂平市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通过狠抓队伍建设、规范审判管理、优化司法服务等举措,着力深化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1-10月,该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476件,结案3390件,其中撤诉结案403件,调解结案1198件,调撤率47.23%,民商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0.98%

    加强队伍建设 严明审判纪律

    该院以解决“六难三案”为重点,通过开展 “强信念、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专项整治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牢牢把握民事审判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严明审判工作纪律,强化法官工作责任心,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司法职业素养,更好地服务于新常态下的民事审判工作。同时,加强法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不定期对法官行为、庭审规范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促使法官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提高案件质量。

    创新工作机制 规范审判管理

    通过加强对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司法权运行监督,妥善审理劳动争议、工伤保险、农民工维权等案件,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慎重审理好侵权、房屋买卖、农村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等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打牢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基础,维护公平正义,保护诚实信用,促进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此外,加强司法行为、程序运行、裁判文书制作等方面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评查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

    发挥职能作用 深化司法为民

    将深入基层开展巡回办案作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期待的重要举措,鼓励法官把法庭搬到村庄农舍、田间地头,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村解决纠纷,既方便当事人诉讼,又减轻当事人“讼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审判全过程,积极调处民商事案件。通过创新调解方式,延伸调解场所,以遍布全市26个乡镇共82个法官服务站点为连接点,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密切法院与群众的联系,联合乡镇政府、司法所等部门,合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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