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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田法庭巧用简易程序审判效率明显提升
发布时间:2015-10-30 10:04:48
本网讯(谢国淑) “你们法庭的办事效率太高了!没想到我的案件你们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实在想不到啊!”近日,一位外地侯姓当事人在当天领取调解书的送达回证上签字后激动地向广西资源县人民法院车田人民法官表达着谢意。原来他起诉的一民间借贷纠纷案,车田法庭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当天送达了调解书。 这只是车田法庭适用法律规定的简易程序来提高审判效率的一个缩影。2015以来,资源法院车田法庭以提高司法效率和减轻当事人诉累为目标,在审判工作中大力适用简易程序。1-10月,该庭审结案件83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77 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2.77%,调解撤诉63件,判决20件,调解撤诉率为75.9%。通过此举,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优化了司法资源、提高了案件审理效率,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得到社会一致好评。 简易程序应用尽用。除对案情复杂以及法律规定必须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外,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或有调解基础的案件都适用简易程序,力求快速化解纠纷。 巡回办案助推。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的每个环节,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快捷、灵活的特点,采取巡回审判等多种便民利民措施,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结案,做到快立、快审、快结,提高一审简易程序的适用。 法律释明引导。通过立案前和立案时的法律释明工作,积极宣传简易程序的优点,引导当事人选择适用简易程序解决纠纷。 严控程序转换。为防止主办人随意转换程序,人为拉长审理期限,该庭对在立案时已确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只有在遇到案情复杂,确需转为普通程序的情况下,才允许案件承办人填写转变程序申请书,并经分管的副院长批准方可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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