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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法院多措并举实现“零超审”
发布时间:2015-10-28 09:51:27
本网讯(闭赋火 赵权富) 2015年来,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全力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坚持强化审判流程节点的预警管控和实时监督,有力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发生。截止目前,该院审结的901件案件没有一件超审限,结案均衡度明显提高,实现审判工作的良性循环。 强化审限意识。该院始终注重审判工作准则的制定与完善,用机制的力量管人促事,预防超审限案件的发生。坚持定期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集中通报案件审理情况;坚持每月制发审判工作通报,对庭室、个人结案情况分别进行排名,逐一列出未结案件的案号和承办人,及时总结分析,全面衡量比较,找出成绩和不足,有效预防超审限案件的出现。 严格审限管理。严把事前关,该院依托审判管理系统,掌握案件审理进度,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及时发出审限预警提示,进行调度催办。委托鉴定案件,承办人要及时与委托鉴定机构联系,使其更快作出鉴定,提高鉴定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对确需延长审限的,由承办人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拟结案日期等事项,呈报庭长和主管院长审批,庭长和承办人定期汇报案件进展情况,督促法官快速结案。 加大对旧存案件排查并限期审结。各业务庭对未结的旧存案件进行排查,逐案登记造册。由业务庭负责人向主管领导汇报排查超审限案件的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分析案件超审限原因及上报拟定审结时间。 完善奖惩,强化责任追究。将办案期限作为一项硬性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将审限内结案率作为考核业务庭室、法官和中层干部实绩及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实现审限管理的有效激励;对超审限案件的承办法官,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及职级晋升的资格,同时追究其所在庭负责人相应责任。开展办案效率竞赛活动,将每位办案法官年内各类案件的结案周期进行评比,评选办案能手,营造全院上下快办案、办快案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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