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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务工人员“蚂蚁搬家”偷装修财物同获刑
发布时间:2015-10-27 16:45:22


    本网讯(洪培芸)  两名江西籍务工人员采用蚂蚁搬家方式盗窃财物,近日,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拘役二至四个月并处罚金。

    2013年11月中旬,罗强、周玉受雇到一机械厂进行装修工作,二人见工厂内随处散落放置一些工具,无人看守,遂起贪意。罗强于18日中午将一个千斤顶先行盗窃至自己的面包车上,周玉看见后上前帮助罗强盗窃第二个千斤顶。晚17时许,罗强将2个千斤顶以人民币160元的价格卖至废品收购店,周玉分得赃款人民币10元。其后二人分别于11月20日、21日、22日、24日,在进行装修工作时,陆续将工厂的千斤顶、小电机、钢管搭接固定扣、钻头等物品利用面包车运输盗走,卖至废品收购站,获取人民币数百元。同年11月27日、12月11日,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罗强、周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伙同他人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点评:现今社会上不乏这类“蚂蚁搬家”、“顺手牵羊”的事情,不少人因缺乏法律知识均以为这样只算是小偷小摸,不会造成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殊不知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在此法院提醒大家“不问自取即为偷”,不可因为一时的贪意而犯下盗窃罪行。同时一方面应该加强法律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大家也应该看守好自己的财物,不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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