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结伙盗窃提升机链条被判拘役五个月
发布时间:2015-10-27 10:01:13


    本网讯(蒙学毅 黄永谈)  团伙密谋盗窃某水泥公司所属的提升机链条,事后,公安机关迅速破案,该盗窃团伙被一网打尽,并依法将其收监,等待候审。10月23日,广西平南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人卢小颖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3年中秋节前几天的一天下午,被告人卢小颖伙同两个“伙伴”将其供职的某水泥有限公司堆放在厂区三期水泥磨边9号磨机处价值人民币1638元的二条提升机链条隐藏在装运垃圾的三轮车内盗走,拉回卢小颖住宅门前空地藏匿。破案后,公安机关已将扣押的涉案二条提升机链条发还给某水泥有限公司。

    另查明,被告人卢小颖主动到平南县公安局丹竹派出所投案自首。某水泥有限公司对被告人卢小颖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卢小颖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共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盗窃罪,应受刑罚处罚。犯案后,被告人卢小颖主动到当地派出所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并且被告人卢小颖的行为也得到了水泥公司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卢小颖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