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胡秀兰) 在不同县城教书,谁该调动工作?夫妻俩为此事产生矛盾,并闹上法庭要求离婚。2015年10月26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这起因两地分居造成的离婚案件,夫妻双方重归于好,让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陈强与王晓晓均是中学老师,但在两个不同的县城教书。2010年,两人在同一次培训中相识。相恋期间,陈强承诺争取调动到王晓晓所在的县城工作及与其家人共同生活。2012年初,两人登记结婚,2012年底生育了一女孩。2013年,陈强有一次调动工作的机会,却无动于衷,为此双方产生了矛盾。今年6月底,王晓晓单位一老师想与陈强对调工作,且单位领导也已同意。王晓晓向陈强提及此事,陈强表示不愿与王晓晓家人一起生活;反而要求王晓晓调到自己的县城工作。为此,双方发生争吵,且互不相让。8月10日,陈晓晓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耐心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后,明白了他们夫妻感情仍然存在,只是因为该由谁调动工作之事产生了矛盾。于是,主审法官一面劝说王晓晓,希望在生活中两人多一些沟通及信任,且女儿尚小,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另一面也劝说陈强应该对妻子多一些关爱,给彼此更多的相互理解的机会。在法官的开导下,王晓晓原谅了陈强并撤回起诉,被告陈强也表示愿意调动工作,将会努力经营好自己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