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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法院“四步”工作法调撤近八成离婚案件
发布时间:2015-10-20 11:55:56


    本网讯(乔文君 卫渭)  近年来离婚率不断上升,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也日益增多。安徽省泾县法院以化解矛盾为出发点,以心理疏导为主线,主动作为提高离婚案件调撤率,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今年1-10月,共审理离婚案件343件,调解165件,撤诉103件,调撤率78.13%。

    相互沟通耐心“谈”。案件受理后,法官针对原告为什么要求离婚、被告是否同意离婚和双方之间的误会矛盾,主动与当事人联系,搞清双方的心理动态。特别是态度激化的年轻夫妻、情绪不稳的闪婚夫妻、矛盾重重的再婚夫妻,在开庭前便及时纠正双方的对立态度,尽量促使双方心平气和的静下来交流。

    案件审理“调”贯穿。离婚案件审理坚持调解优先,将调解贯穿案件全程,只要双方感情尚未彻底破裂、还有挽回的余地,承办法官尽量释法说理,打消双方冲动离婚的念头,让当事人感受家庭完整、夫妻和睦的幸福。当事人坚决要求离婚的,给予无过错一方一定的“照顾”,尽量使他们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达成协议,避免双方产生新的分歧。

    教育挽救讲究“理”。对于离婚一方有赌博、酗酒、家庭暴力等不良习惯的,法官调查清楚后及时给予教育批评,使他们改正恶习;对于一方没有责任心、不抚养子女、有外遇等情况,法官在安慰另一方当事人的情况下,从情理、法理等方面进行教育挽救,让他们从自身方面找原因,承担起家庭的责任。

    后续回访“心”相连。不管当事人婚姻是否结束,定期进行回访,特别是身体有残疾、情绪不稳定的弱势当事人,及时了解他们的心理动向和生活情况,并对他们进行法制宣传,使他们树立良好的婚姻观、家庭观、社会观,重拾幸福生活。对生活存在困难的,请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组织参与解决,让他们重拾生活信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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