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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低价回收香烟并无证销售被处罚金四万元
发布时间:2015-10-26 10:57:12
本网讯(黄安 蒋煌) 一家礼品回收店低价回收香烟,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又出售触犯刑法。近日,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韩鹰罚金四万元。 2012年12月份起,被告人韩鹰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情况下,在上饶市凤凰中大道经营一家礼品回收店,低价回收卷烟后又予以销售。2014年3月,因销售假冒伪劣卷烟被烟草专卖部门行政处罚,但被告人韩鹰被处罚后仍未办理相关证照,并继续从事回收卷烟非法销售,非法经营数额达6.6万余元。2015年3月4日,烟草专卖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在被告人韩鹰住所依法查扣卷烟,经鉴定,被查扣卷烟价值34568.6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鹰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被告人韩鹰能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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