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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法院四措施扎实推进年底结案工作
发布时间:2015-10-23 14:00:15
本网讯(张阳阳) 近日来,为做好年底未结案件集中清理工作,山东荣成法院坚持源头控制和积案清理并重,以四项措施为抓手,确保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 领导重视,做好表率。一是落实领导包庭责任制。4名分管业务的党组成员和3名审委会专职委员分别包干16个审判业务庭,负责严把案件质量,监督审执进度,保证审理效果。二是建立院庭长办案制度。规定院领导每年办案数不得低于10件,庭长办案数不得低于本部门平均办案数的50%,今年来院领导办案81件,庭长办案2694件,占全院结案数55%。三是加强审执态势管理调度。每月召开庭室例会、党组督导例会、院月度例会“三级例会”,及时分析、引领、调整审执工作方向;完善质效通报制度,审管办每月对各部门、各审判员的指标数据进行管理通报,通过同比、环比、横比、纵比倒逼干警加强办案节奏。 紧握源头,繁简分流。一是加大简易程序排定率。要求300万元以下标的额案件除案情复杂及法律规定必须采用普通程序外,全部适用简易程序立案排期,今年来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1%,同比上升6%。二是严格程序转换。将简易转普通、普通程序延长审批权收归分管副院长,杜绝随意转换程序和变相延长审限问题。同时修订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管理办法,规范鉴定评估拍卖程序和流程,尽量避免产生积案。三是强化预警防控。实行审限“月提醒”制度,审管办每月中旬对未结案按审限时间列出清单,对办理天数超过法定审限2/3的案件,通过编发《审管通报》进行临近审限提示,同时将未结案情况分庭列清单交承办庭庭长和分管院领导,确保基数清、情况明。 创新机制,多元化解。一是搭建诉调衔接平台,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建立以法庭为核心和主导,乡镇司法所、村委会协同联动的调解网络,按照一个乡镇一个法官工作组、一片区一法官、一村一调解员的对接原则,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机制,把纠纷消化在最基层。二是加强行业联动,把纠纷化解在庭外。重点将类型化纠纷多发的行政主管部门、婚姻家庭调委会、保险行业调委会等纳入特邀调解名册,对涉医疗纠纷、交通肇事、婚姻家庭等纠纷,分别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司法调解、答疑,合作配合,提高调解质效。三是建立“社会人才库”,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社会团体、村居先进典型等参加的多元纠纷解决“社会人才库”,对重大、疑难案件,特别是上访人无理取闹、缠诉缠访的案件,由当事人随机选取部分人员参加听证,充分发挥院外力量的专业优势和民间智慧,促进实现案结事了。 摸排积案,专项攻坚。一是认真摸清现有积案底数。对超审限案件由各部门拓清底数,写出结案计划。对超审限18个月以上的案件审委会逐案听取汇报,帮助制定结案措施,督促限期办结。二是开展专项活动攻坚。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清理积案专项活动,由审管办、业务庭根据案件未结原因,分类建立管理台帐,明确结案计划、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同时,对清积工作进展实行周调度、月通报,适时通报化解进度,消除积案“包袱”。三是优化资源配置。根据积案排查结果,将案件分流到案件较少的庭室进行审理,强化部门协作,鼓励各业务庭相互调剂案件。同时积极鼓励综合部门具有审判资格的人员与各业务庭对口结合直接办案。截止目前,共有6名综合部门人员参与到审判工作中,审理案件50多件。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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